“个税起征点这个月开始不是已经上调至2000元了吗?为什么我的工资条上还是显示扣了150元呢?”刚拿到工资条的柴先生对此产生了疑惑。
原来,有心的柴先生在看到个人所得税调整的消息后,立马给自己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照计算公式,柴先生的月薪为3500元(扣除养老保险金等“三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后),那么按照1600元/月的个税起征点,柴先生需缴纳的税额为(3500-1600)×10%-25=165元/月,而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月后,柴先生需缴纳的税额为(3500-2000)×10%-25=125元/月。由此看来,个税起征点上调后,柴先生每月能增加40元收入。
“但这个月我工资条上显示的不是扣税125元,还是原先的165元。”柴先生说。
对此,相关税务人士解释,3月1日开始,个税的起征点已经上调至2000元了。由于目前各单位工资、薪金发放时间不一,有的月初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当月工资、薪金。而单位还可以调整发放时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所以我们统一规定单位在每个月的1日至10日上报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和柴先生一样在3月10日前拿到工资条的纳税人来说,工资条上所扣的税实际上是个人2月份收入的所得税,而2月份收入所得税的标准还是按照原先1600元的起征点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