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个税起征点本月上调 工资条上扣税为何不见少?

2008-3-7 9:4   杭州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个税起征点这个月开始不是已经上调至2000元了吗?为什么我的工资条上还是显示扣了150元呢?”刚拿到工资条的柴先生对此产生了疑惑。

  原来,有心的柴先生在看到个人所得税调整的消息后,立马给自己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照计算公式,柴先生的月薪为3500元(扣除养老保险金等“三金”以及住公积金后),那么按照1600元/月的个税起征点,柴先生需缴纳的税额为(3500-1600)×10%-25=165元/月,而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月后,柴先生需缴纳的税额为(3500-2000)×10%-25=125元/月。由此看来,个税起征点上调后,柴先生每月能增加40元收入。

  “但这个月我工资条上显示的不是扣税125元,还是原先的165元。”柴先生说。

  对此,相关税务人士解释,3月1日开始,个税的起征点已经上调至2000元了。由于目前各单位工资、薪金发放时间不一,有的月初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当月工资、薪金。而单位还可以调整发放时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所以我们统一规定单位在每个月的1日至10日上报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和柴先生一样在3月10日前拿到工资条的纳税人来说,工资条上所扣的税实际上是个人2月份收入的所得税,而2月份收入所得税的标准还是按照原先1600元的起征点来计算的。”

相关热词: 个税 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