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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蔡玲:开征资本利得税是一个趋势

2008-3-8 9:43  经济观察报  【 】【打印】【我要纠错

  3月3日,全国“两会”召开,民建中央的一份题为《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提案被确定为本次全国政协会议的“一号提案”。

  “一号提案”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里面关于建议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建议。对于资本市场,有的人认为是特大利空,有的人认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为此本报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副部长蔡玲。

  蔡玲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现为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副部长。

  她全程参与了该提案的整个调研过程,其间民建中央还在台北、上海、北京举行了三次针对资本市场的专题调研。“整个提案吸取了大量专家、业内人士的意见,是集体意见的提炼。”蔡玲说。

  经济观察报:这个提案经过了多长时间的蕴酿?

  蔡玲:从去年5月份一直到年底。从台北、上海再到北京,我们各方面的专家齐集在一起开的研讨会,题目就叫资本市场研讨,参与者包括证券税务、财政以及经济预测部门的人士,也有企业家等,最后在这个基础上提炼出来。

  经济观察报:“一号提案”的背景是什么?它为什么会关注资本市场的税制?

  蔡玲: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税制存在三大问题:第一,我们的资本市场没有一个完整和成熟的税制体系。第二,税种覆盖面很有限。比如说对二级市场交易差价的收入,对国家股、法人股的投资所得,对场外交易,以及有价证券的继承和转赠等都没有税收去约束或者征收它。第三就是存在重复课税的现象,一些税负也不是很合理,比如没有根据你持股的时间长短、交易额大小或者起点等,设置一个差别化的对待,使得向所有的进入者都征同样的税,这样对公平性就有所损害。举个例子,证券一级市场的投资者不纳税,但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要纳税;国债投资者不纳税,但股票投资者要纳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股利收入要纳税,但国家股、法人股的股利收入不纳税;对可流通股交易征收交易印花税,但对法人股交易、期货交易以及基金交易不征收交易印花税。

  经济观察报:那么你觉得这个“一号提案”被采纳,释放出来一种怎样的信号?包括单边征收印花税、降低交易成本这样一些提案,会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得到明确回答吗?

  蔡玲:两会才刚刚开幕,提案的答复工作还不可能很快开展。但是总的来讲,不管委员持有什么样的态度,民建中央提出这个提案,目的就是希望给目前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议,供决策层参考。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税负处在怎么样的水平,是高了还是低了?

  蔡玲:从国际上来看,比如说美国、英国这些国家,股市一般是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我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单边征收的。那么证券交易环节当中的税负究竟是重还是不重?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来考虑,如果希望提高大家参与的积极性,是可以适当地降低税负。至于降低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取消,还须全面考量。我们的意见是不要马上全面取消,而是根据资本市场发展的状况来做一些调整。

  经济观察报:资本利得税何时开征呢?

  蔡玲:我们提议开征资本利得税也是比较慎重的。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开征了资本利得税。从我们国家来说,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资本利得税的开征可能是一个趋势。

  经济观察报:“一号提案”中提出“对各企业及投资基金营利性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得,按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25%征收,对个人则仍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这个是怎么理解的呢?

  蔡玲:这只是一个建议。

  经济观察报:那么关于印花税的差别税率,你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设想呢?

  蔡玲:我们只是提出希望这样,但真正的税率是多少,其实税务部门是最有权力决定的。我们只是提出来这样一个政策导向,操作中需要税务部门出一个更实际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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