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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节能规划 节能技术开发转让免营业税

2008-4-2 8:3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印发实施,明确了我省工业节能的中长期目标、工作重点和财政、税收、要素保障、融资、市场准入等系列配套政策。

  中长期目标

  到2010年,在全省生产总值达到13000亿元的基础上,力争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与2005年比下降30%左右;到2015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再下降12%左右。

  五大体系

  到2015年要基本建成工业节能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形成节能型的产业体系、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工业节能重点

  《规划》指出了工业节能重点: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煤炭、轻纺等重点节能行业;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区域热电联产、节约和替代石油、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七大节能工程;抓好重点用能企业。)

  税收减免

  《规划》确定,企业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对经认定的节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节能技术转让及过程中产生的咨询、服务、培训所得,年净收入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

  分时电价差别电价

  为促进工业节能,《规划》提出,要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建立和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将实行差别电价多收取的电费用于支持工业节能。深化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和天然气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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