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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应继续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

2008-4-4 8:30 财华社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兼国家主席江泽民表示,应继续合理提高资源税徵收标准。江泽民在2008年3月份的《上海交通大学学报》上发表了名为《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的署名文章中表示,资源税对调节开发企业和资源产地的利益关系、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其徵收标准应当继续合理提高。

  他同时表示,燃油税、能源税等消费税种在许多国家长期实施,这些政策可供研究借鉴。他还表示,只有立足国内开发,扩大石油进口,才能保证石油供给。

  江泽民称,中国陆上和海域油气资源还有很大潜力,保持石油产量长期稳定并有所增加,对确保能源安全十分关键。他表示,应完善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与国际能源市场互接互补。

  能源价格应当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反映市场供需状况。他称,增加国内石油产能,需要确保资金投入,加大地质勘查力度。同时,应通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更多地利用境外资源,多渠道增加石油供给能力。他表示,应当有效地增加天然气供应。他还表示,国际石油市场的稳定,对中国的能源安全、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影响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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