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对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涉税案件,公安、国税、地税三家将联合督办——这是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家单位日前共同颁布实施的《联合督办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管理办法》中的重点内容。
“颁布实施《联合督办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大对涉税犯罪大案要案的侦办力度。”省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说,“凡列为联合督办的案件,案件承办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专案专办。
凡是偷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欠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逃避追缴欠税案,骗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案,虚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非法抵扣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购买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500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出售普通发票在200份以上的非法出售发票案,暴力抗税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抗税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都是联合督办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