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我国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时间,也是全国继去年之后的第二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来自江西省地税局的消息称,截至3月31日下午5:30,该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人数达到23230人,年所得总额61.81亿元,已纳税额7.47亿元,补缴税款3100万元,退税19.77万元。
申报人数较去年翻番
去年是我国首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时间。与去年同期(1月1日至3月31日)相比,今年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人数在去年自行申报人数9476人的2.45倍,年所得总额是去年(27.2亿元)的2.27倍,已纳税额是去年(4.27亿元)的1.74倍,补缴税款是去年(2033万元)的1.52倍,退税是去年(11.4万元)的1.73倍。
申报者人均纳个税3.21万元
据介绍,江西已申报的年所得12万元纳税人平均年所得额26.6万元,人均缴纳个人所得税3.21万元。两项数据平均额比去年略低(去年纳税人平均年所得额28.7万元,人均缴纳个人所得税4.7万元)。申报对象主要集中在高收入行业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
另据记者了解,截至到3月31日下午5:30,南昌市主动申报人数累计达8200多人,是去年申报人数(3910人)的2.09倍。
将对重点人群进行抽查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江西省地税局所得税处介绍,各地会将符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作为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之一。自行纳税申报期过后,各地要组织开展对全省上市公司以及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高收入行业、个人申报情况的抽查,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省地税局将建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