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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核查利空传言:税收政策并无大区别

2008-4-15 9:56 网易财经博客 【 】【打印】【我要纠错

  房地产行业并无实质性利空出台

  “人吓人,吓死人”,在疲弱的股市里,利空传言的效果更是惊人,4月14日,因市场有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利空消息流传,导致房地产板块集体溃退,从而引领股市大跌。

  早市,有传言称,国家即将出台新的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即可能要组织对投资性房产进行清查,并利用税收等杠杆以及相关金融手段(加强按揭等审查的标准,使之更为严格)来对“投资性住房进行系列限制”。

  等到中午,传言更加具体,有消息称,国税总局已经出台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的预计利润率则与以往政策一致,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在传言的打击下,两市收盘时,共有三十多家房地产股票被打到了跌停板上,万科、 招商地产(行情 股吧)、 金地集团(行情 股吧)等大型地产企业无一幸免。

  各家大型房地产企业随后迅速核查了相关传言,对言之凿凿的税收传言尤其关注,各企业经核查比对后,纷纷表示,新传言的内容,与目前正在执行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并没有太大区别,各家企业也都是按照季度缴纳税款的,传言的预计利润率也和以往政策一样,未发生变化。如果按月征收的话,可能会增加企业财务压力,但经过各地产企业与相关税务部门的沟通情况看,按月征收的可能性并不大。

  从实际的市场情况看,北京、上海、广州楼市正在陆续回暖,销售情况比前两月已经有所好转。尽管有消息说上海楼市假签频繁,但实际上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不是最近的特殊现象,毕竟真实的需求是存在的,这种需求不是花招能提升或掩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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