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四川工业重建正提上日程。四川省各级部门已向中央申请支持工业重建的政策,其中提及最多的是税收。昨日有消息称,四川省国税局和地税局已经向有关部门提议,对受灾区和重灾区给予增值税、营业税减免或豁免。
对此,国内财税法专家表示,增值税是最不适合用作税收优惠的税种,任何优惠都会造成抵扣链条断裂,并留下避税空间。相反,目前受灾的西部省份正是推行增值税转型的好时机。
增值税转型改革,简单地说,就是购进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税前抵扣。
四川工业遭受重创
在此次特大地震灾难中,四川工业遭受重创,其中包括部分地方领头羊企业。用当地官员的话描述,“经济发展被抽去一根筋。”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问题:2007年,四川全省GDP为10505.3亿元,而截至5月25日,该省22428家企业受灾,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
德阳、成都、阿坝、绵阳、广元、绵竹为四川去年的GDP贡献了50%以上,但这些“经济带”地震损失惨重,经济损失高达1800亿元,占全部损失95%以上。以绵阳市为例,该市受灾企业达到2670户,其中,工业企业受灾户数达1938户。
此外,地震还造成4414名企业职工遇难,12545人受伤。
税源调查紧密进行
5月19日,四川省国税局局长张崇明亦表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心将转向救灾恢复,“对受灾地区要一个县一个县地调查研究,统一规划全省恢复重建方案。”
早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四川省国税系统已在全省21个地、市、州展开税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形成报告,为中央调整税收政策提供建议。
企业税收涉及国税和地税,前者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等;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包括营业税、耕地占用税等。
据悉,国税系统的税源(从狭义上讲,税源是指各个税种确定的课税对象)调查已于15日正式铺开,工作人员逐一上门调查企业受损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
据知情人士介绍,税源调查何时结束尚未定期。调查结束后,四川省国税局将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延期报税“临时应急”
地震发生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灾严重地区延期申报纳税的通知”14日也已成文,其内容已在19日发布,四川省在这一通知的内容框架下,紧随其后出台了相关细则。
四川省“关于延期申报纳税的通知”显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地震灾害在本月31日前仍不能办理4月份税款申报纳税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解缴税款的,可延期至8月10日前办理。从下月起,缴纳相关税款等也可延期,但原则上延期不超过3个月。
该通知指出,对汶川、茂县、都江堰、北川、平武、绵竹、青川、汉源8个重灾县(市)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由省局统一调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受地震灾害影响而无法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90天内进行认证。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有关部门出台这一临时措施,态度是积极的。但延期多少时间,给企业多大的时限,应视灾后恢复进度而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从现行的税法来看,在突发灾难面前,税收政策比较健全,出台新税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不突出。
增值税即征即退?
税收政策直接关系企业资金链。
有消息称,四川省国税局提议的方案是,豁免增值税可采取即征即退的方式,目前正在就此与相关司局沟通。不过,这一说法未获证实。
“增值税减让需经国务院同意,它依据的只是暂行条例,故无需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决策程序并不复杂。”但在刘桓看来,这一措施会给财政收入带来多大的影响,需要全国通盘把握。
施正文则明确反对增值税即征即免的做法。他认为,增值税作为一个中性的税种,筹集财政收入是其职能,同时其环环抵扣的特点使得任何优惠都会造成抵扣链条的断裂。改变增值税的征管方式,会留下新的避税空间。
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国内增值税收入达到15609.9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3.6%.
上述两位专家均认为,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四川等西部省份宜推增值税转型改革。
根据扣除范围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消费型”和“生产型”增值税两种。允许将购入的固定资产中折旧部分已纳税款扣除的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的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可查资料显示,2005年,东北地区首次作为试点进行增值税转型的尝试。
四川地震发生后,专家呼吁,“消费型”增值税是目前灾区最为需要的政策支持。对灾区重建,增值税转型应该对所有房屋、基础设施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进项税全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