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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家杨卫华:物业税深圳年内可能空转实

2008-5-8 8:38 新快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北京市提交“空转实”申请,业界对物业税的关注再度升温。昨日有消息称,物业税的实施已经形成几套方案。某高层部门近日召集地产相关人士举行了一次物业税研讨会,已经开始讨论相关税率的问题,并且力推年内实现物业税试点“空转实”。

  讨论税率为时尚早

  据悉,上述研讨会意见倾向于在物业税实施初期,预计具体的税率可能在0.5%左右,也有可能更低一点。而这一数字的确定,主要参考的是发达国家的标准。起征点标准则接近每人30平方米左右。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透露,物业税年内可能在深圳“转实”,但具体时间还未确定。至于税率问题,目前在计税依据还未确定之前,讨论税率等细节还为时尚早。“实际上,关于物业税的讨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说税率应为0.5%,有的说0.8%,但目前都仅止于讨论阶段。”

  他认为,现在物业税出台之前的难点之一在于还不能确定计税依据,即征税范围是否包括土地转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等。“个人认为应该把相关费用,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并入,按0.8%征收,不包括土地出让金。”

  据了解,也有专家认为物业税可以按房产税为计税依据,这也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即将房产原值减去10%-30%(各地扣除费用不同)的费用,税率再按0.8%的税率来征收较为合理(当前房产税税率为1.2%)。

  “空转实”并非实操

  杨卫华称,“今年中央税收改革的重点在利息税、物业税和增值税转型方面。照目前看来,物业税年内推出可能性还是不大,但假如单是将房产税改革成物业税,年内推出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物业税目前还有许多技术性问题未能解决,如还没有更新全国住房市场普查的详细数据、房产估值等。即使方案成型,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程序也需要一年左右。

  国税总局办公厅新闻中心主任牛新文此前曾提到,提交“空转实”申请并不意味着物业税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只要是试点地区都可以提交这类申请。

  从2003年起,我国先后在北京、江苏、深圳、天津等10个城市分两批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目前试点仍处于“空转”期,即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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