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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国内用肥旺季对化肥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

2008-5-22 18:0 南宁特办 【 】【打印】【我要纠错

  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我国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在现有出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税率为100%,涉及氨、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及其它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共计32个海关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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