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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石加征100%关税对国内企业影响有限

2008-5-21 8:53  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国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磷产品,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完税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对国内的磷矿石生产企业影响不大,但相关部门是否会对其下游产品磷酸盐的出口加税值得留意。

  据财政部通知,此次调整涉及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磷灰石和黄磷(白磷)等多种磷产品,其出口关税将分别由目前的10%和20%,变为调整后的110%和120%.

  磷矿石和黄磷的出口占国内总产量的比重都较少。据了解,两类产品出口总量各占其各自总产量的5%和10%左右。国泰君安的一位研究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加征关税的原因,可能是遏制国内企业抬高产品价格。目前国际市场价格为200美元/吨左右,而国内的出厂价格为一吨350到400元人民币左右。国内外价格倒挂,有可能导致国内产品大量出口,引起国内供需不平衡。

  不过,由于磷矿石的下游生成品磷酸盐出口数量较多,其主要是牙膏等产品的原料,因此国家是否会对下游产品征税可能更引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