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我国对韩国TK氨纶反倾销税税率维持不变

2008-5-24 15:16 证券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由韩国TK化学株式会社继承东国贸易公司在氨纶反倾销案中所适用的2.86%的反倾销税税率。

  2006年10月13日,中国商务部决定对韩国东国贸易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86%.2008年3月31日,韩国TK化学株式会社向调查机关提交申请,称该公司已于2008年2月11日收购了韩国东国贸易公司的全部氨纶业务,据此,申请由其继承韩国东国贸易公司所适用的氨纶反倾销案中2.86%的反倾销税税率,并提交了相关收购文件、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收登记以及经营管理、生产设备、供应商、客户清单等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