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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理事长孟晓苏建议:物业税从小产权房开征

2008-6-20 8:53 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在2008年博鳌地产论坛上,国务院直属企业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理事长孟晓苏表示,小产权房迟早要被承认,建议先从城里人住的小产权房,也就是没交过土地出让金的那部分人开始征收物业税,并借此推动中国的产权创新。

  一个是博弈10余年之久的小产权房,一个是“空转”多年仍未“实转”的物业税,两个不确定的热议主题相结合能否让物业税 “顺产”,从而也让小产权房绝处逢生?

  “建议物业税从小产权房开征”

  在2008年博鳌论坛上,第一次参加论坛的孟晓苏并不讳言,针对政府明令禁止的小产权房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现时“小产权房”已占居民楼盘很大比例,拆除或将小产权房使用权征为国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可行的是推动征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通过承认小产权房推动中国的产权创新。

  他表示,“物业税的出台有利于平衡贫富,在征收物业税的同时,可以同时降低房地产其他生产环节的征税。”

  不过,他也表示,现在物业税“空转试点”已三年,开征起来困难重重。因为城市居民都交了70年土地使用金,再交物业税有些说不过去。物业税开征最好是从没有交过70年土地使用金的房屋开始。

  基于以上原因,孟晓苏提出了大胆的建议,“先从城里人住的 ‘小产权房’,也就是没交过土地出让金的那部分人先开始征收物业税。”他认为,一方面没有交过费的交税是理所当然,另一方面可以给政府提供源源不断的税收

  对法律的挑战还是完善?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但是孟晓苏却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他认为,30年来我国两次修改法律,使得农村耕地推行土地承包制和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从不合法成为合法,没来得及立法的是农村建设用地的转让,是因当时还没发现有这种需要。但现在实践发展了,可以尝试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据2008年博鳌论坛上多位从重庆来的开发商介绍,曾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重庆市已将“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机制”列入全国试点计划,上报国务院审批。此举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问题会有新的突破,物业税的起征会否成为小产权房的破冰点,值得关注。

  小产权房已经末路挽歌?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不过,小产权房的认购热潮并没有因政府的一再告诫而中断。一些已形成规模的小产权项目,由于涉及到村民集体组织的利益,政府解决也会相对慎重。而对于已经销售入住的小产权房,同样也涉及到普通消费者的利益,目前为止,政府还没有制订最终的解决方案,它的出路需要更多的时间考验更多的博弈才能明晰。

  物业税何时“实转”仍难定

  物业税指的是财产税、地产税等不动产税。据悉,目前空转的物业税征收有两种计算模式,以房屋用途来区分。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税基的1.2%为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但空转中并没有设定起征点。

  目前,全国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但是对于物业税的“实转”仍没有时间表。有关专家认为,新税种的开征要经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审批。同时,物业税的开征要以房屋的评估价位计税依据,工作就相当繁琐和困难。物业税与现有税费之间的关系还有待理顺,所以短期内仍难实现“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