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布“利剑二号”专案等5起涉税违法案件。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表示,希望这些案件的曝光,能够起到震慑涉税违法犯罪,维护税法尊严,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秩序的作用。
这5起案件分别是“利剑二号”专案、浙江温州市鹏裕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江西天和铜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云南省“8.17”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利剑二号”专案是继2000年“807”专案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合查处的又一重大案件。据介绍,自2006年5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组织联合工作组对河北省某地毛皮加工行业2004年~2005年的税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有关省、市国税、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工作组历时8个多月,查实河北省某地部分毛皮加工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116万多份,涉案金额134.19亿元,税额17.44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3万余份,金额84.9亿元,偷、骗税14.45亿元。目前有关部门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9亿元。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58起,对115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抓捕或采取强制措施。在已宣判的21起案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利剑二号”专案彻底查清了上述地区部分毛皮加工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及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问题,遏制了当地涉税犯罪的疯狂势头,整顿规范了税收秩序,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浙江温州市鹏裕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2006年8月,温州市税务、公安机关根据海关缉私部门提供的线索发现的一起案件。经过税务、公安机关历时一年时间的检查核实,认定鹏裕公司共向全国697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64份,涉及税额8207.32万元。目前,各涉案地已挽回税款损失7971.83万元,其余税款、罚款正在追缴中。公安机关在此案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9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2年至17年有期徒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指示,2007年6月,北京市地税局对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查,该公司在1995年7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通过虚假纳税申报,少申报营业税应税收入共计13.53亿元,涉及营业税款6762.87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责令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补缴营业税6762.8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73.4万元、教育费附加202.89万元,加收滞纳金3246.8万元,并处以罚款3618.14万元。该公司涉嫌偷税犯罪,北京市地税局于2007年8月将此案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江西天和铜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2007年6月立案督办的一起案件。经查实,2006年2月26日至2007年4月29日,江西天和铜业有限公司先后向浙江、福建、广东、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等省市的247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73份,金额2.65亿元,其中定性虚开发票447份,金额1.1亿元,税额1800万元。通过协查,目前此案已补税1634万元,罚款426万元,滞纳金38万元,合计挽回损失2098万元。经过江西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江西省国税局稽查局周密部署,该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陆续被抓获。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审判程序。
2007年8月17日,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值勤民警在对长途客车查缉时查获假发票12.83万份。公安、税务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通力合作,周密部署,截至2008年1月12日,云南省公安、税务联合捣毁了贵州兴义、云南昆明、广东广州的3个制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制假设备10余台,各类假发票103万份,涉及运输、建筑安装、货物销售、餐饮、服务、娱乐、民政社会抚养收据、商业零售发票、商业批发发票等97个票种,涉及全国9个省(市、区)。目前,全案取得了重大突破,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