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该通报共有三部分内容:
一、2007年税收执法检查基本情况。工作特点:一是思想重视,组织得力。二是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工作难点。主要介绍了陕西省国税局的三项工作创新,即省局组织各市局组队交叉检查,将执法检查结果量化考评,同时将执法检查组的责任与被查单位的责任结合进行对比考核。四是积极整改,如实上报。指出部分省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包括我局)能够认真分析归纳问题,详细上报总局,表现出了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同时表彰了我局在内的全国26家省市级税收执法检查先进单位。
二、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违规文件问题。共查出涉税违规文件127份,其中税务机关制定或参与制定70份(地税41份);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57份,其中涉及地税34份(已纠正24份)。二是违反税收制度未征少征税款。突出表现在违规减免税、违规税前列支和弥补亏损少征税款、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不严以及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检查发现违反税收制度涉及的税款共计10.54亿元,是2006年的1.26倍,其中地税系统2.89亿元(已整改65.7%,即1.90亿元),主要是违规税前列支、弥补亏损少征税款0.12亿元,违规批准缓税0.13亿元,违规少计滞纳金0.16亿元,其他2.4亿元(主要是房地产行业的少征税款)。2007年,查出房地产、建筑业少征税款5.97亿元,其中地税系统2.20亿元。此外,还存在混淆税款入库级次问题及税务处罚决定不规范的问题。
三、对加强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两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整改,进一步落实制度规定。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采用重点抽查方式对各地检查上报情况进行核实。二是务求实效,切实搞好执法检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过程监控和日常执法检查。同时,要求对执法检查做好总结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