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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 6月起下调部分药品进口关税

2008-6-3 13:44 食品商务网  【 】【打印】【我要纠错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6月起,对6类共2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税率进行调整。调整的商品主要包括部分食品、药品等。

  从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我国将冻猪肉进口税率由目前的12%降低至6%;将鳕鱼、开心果、婴幼儿食品以及乳清和酵母等共9个税目商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6%至25%降低至2%至10%;将豆粕、花生粕等饲料进口税率由目前的5%降低至2%;将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产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3%降至0. 从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我国将椰子油和橄榄油进口税率分别由目前的10%、9%降低至5%.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是延续以往的宏观调控政策,通过降低一些国内生产相对不多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如婴幼儿食品、橄榄油等食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刺激国内增加消费;下调部分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疫苗的进口关税,则可以更好地满足目前抗震救灾中对这些医药物资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