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地税局下发《通知》,从今年5月起至2009年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1个月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江西省范围内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占用的土地均属这次税源清查的范围。此次清查工作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济类型、所属行业、占地总面积、应税面积、免税面积、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应纳税额、免税税额等信息。
《通知》明确,本次清查的重点有四类:城乡结合部、大型工矿区、新兴工业园等区域;大型厂矿、大型仓储、房地产开发等大型企业占地;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占地;使用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占地。
据介绍,这次专项清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为实施阶段,各县、区地税局根据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数据收集、比对、实地测量等清查工作。
据了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清查工作,目的是全面摸清纳税人的税源信息,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源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征管漏洞,切实提高征管水平,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组织收入和土地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
去年开始实施的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提高了税额幅度并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征税范围。土地使用税已经成为江西省地税部门今年增幅较大的地方税种。南昌市地税部门数据表明,今年1至5月,南昌市征收土地使用税156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3401万元,增长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