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政府税收连年高速增长 应普遍减税而不只减个税

2008-7-27 9:25 人民网·天津视窗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的统计数字表明,今年上半年的全国税收增幅达到30%,减税的呼声再次高涨。全国人大财经委也建议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网上也看到把个税起征点定在2万元的呼吁。

  税收连年以高出GDP和人们收入的增幅数倍的速度增长,说明我们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极不合理,政府拿走了社会财富的最大份额。

  所以,重新调整税收,降低税收,让个人分享更多的财富,是政府必须考虑的大问题。

  但是,一说到减税,人们的关注点就过度地集中于个税上。事实上,如果仅仅减轻个税,那减税的意义就不会很大。因为在中国,个税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不超过7%,区区数千亿元而已。就是全部取消个税,也不到税收总额的零头。更何况,负担个税的只是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少数人。人们更关注个税,大概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个税是直接从个人的手中拿去的,人们的税收痛苦较高,二是在网络和媒体上能够发出声音的,大多是个税承担者。

  但事实上,要减税,就不但要减轻个税,尤其应该减轻其他一些税种的税率,普遍降低税率,取消不必要的税种。

  虽然有关方面对于我国居民的税负是否偏重并不承认,但是,公众的税负感觉普遍较重。税负重,并不主要是个税起征点较低,而是其他税种的税率较高。研究表明,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是17%。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经过换算,按照消费型增值税计算,则我国的增值税税率达23%,在全世界排第六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也比中国周边一些国家都高。至于其他税种如关税、营业税,尤其服务业普遍征收的营业税,人们普遍认为是偏高的。

  我国税率的偏高,有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的税率是1994年税改时确定的,当时由于税收征管手段限制,在税率选择上用一个“广种薄收”的办法。当年税制改革的时候,税务机关的征收能力弱,国民纳税意识也不高,当时税务部门估计,只能拿到全部税额的50%,为了保证收入,当时把税率定得偏高。这是用高税率来抵消低征收率的一种偷懒做法。但是,由于征管技术的进步,现在大概能收上来70%,将来或许还会大幅提高。征收率提高了,而税率仍然没有变,整个社会的赋税就大大加重了。

  所以,如果要减税,就应该普遍减税,而不是仅仅减免个税。我认为,尤其应该降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原因是,既然税收征管水平提高,征收率已经大大提高,仍然实行高税率就没有必要。此外,普遍降低税率能够使全社会普遍受益。

  而减税,尤其应该以降低商品税税率为主。作为商品税最大的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活。每一个产品都有增值税,每一个大小经营者都要负担营业税。如果将这些税种的税率稍稍降低两三个百分点,国家可能就要让出数以千亿元计的税收,由全社会分享,平均起来,每个人大概要得到百元的收益。

  当然,如果降低这些税种的税率,到底是生产者、投资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最终得到这种实惠,是很难清楚地算出来的。但是,如果这些税收尤其中小企业税收降低了,那么,投资环境就好了,就会有更多的投资,就会有更多的就业岗位,企业也就有给职工提高工资的空间。产品或服务因为赋税降低,或许还会降低价格,最终消费者也会得到实惠。而商品的价格降低,或许还能刺激更多的需求。所以,普遍降税,是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松绑,带动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让所有人受益。

相关热词: 税收 高速增长 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