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的日子要紧了。 7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北京工商局”)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从8月1日起,北京的盈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包括在淘宝、易趣、拍拍上经营网店的北京店主。
这就意味着,8月1日之后,卖家只要提交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并且通过电子商务网站(淘宝、易趣、拍拍等)的身份验证后就可以开店做生意的“好日子”将不复存在了。
“网络营业执照到底怎么办理?”淘宝网北京商盟盟主杨捷一头雾水,她问询了一圈也没得到答案,不过她明显感知到了另一种信号,“营业执照在前,最终归结于纳税。”
《意见》的执行
《意见》一经出台,互联网上顿时炸开了锅,店主抨击意见未经听证,最为激烈的是互联网资深分析师吕伯望,他直言政策倘若施行,“中国的C2C真的走到头了。”电子商务协会理事赵廷超更是认为,《意见》很可能胎死腹中,因为,在《意见》的大框架下,没有具体执行方案,《意见》本身怎么实施下去?北京工商局新闻处工作人员则表示“先施行”,“后发布信息”。
实际上,争议主要纠结于两个方面:一是如何界定哪些卖家隶属于北京地区?二是怎样确定这些卖家是不是“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个人”?
北京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曾对此回应,“北京地区”就是指经营住所地是北京,对于一些网店主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北京地区的行为,王靖提出了一个“无罪推定原则”;而界定目的是否为盈利,则会根据交易双方接受程度和基本判定作为界定标准,并将主动权交还市场。
北京市工商局的“开放”态度反而更让店主们心里没底,“是否在北京经营、是否盈利,如果网店和工商局在界定上发生分歧,找谁说理去。”店主珠子说。
淘宝已有专人负责跟进此事,淘宝内部人士称:“有确切的细节才能找出应对的办法,但对于北京工商局到底怎么操作也很糊涂,只能观望。”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说:“《意见》只能算是北京工商局对辖下行政区域内的工商执法行为起到指导作用。《意见》本身并不能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不过,他强调,以往工商管理法律仍然适用于电子商务。
纳税?
网上开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另一个潜台词就是依法纳税。本报了解到,国家税务部门已经在着手研究电子商务纳税问题。
上海胜章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波介绍说,一般规定,市场经营主体开业首先要申请营业执照,并要求在一个月之内办理税务登记。通常,个体工商户缴纳4%增值税。
由于电子商务的无地域限制,实际上,无论是营业执照还是依法纳税的触角都将迅速波及到全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曾对媒体表示,北京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今后网上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将进行全国范围推广。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本报:“国务院要求我们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工商总局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先要看看北京试点效果怎么样。”
目前中国网络购物在整个零售市场的比重只有0.63%,而欧美则达到了3%左右。“从长远看,政府对电子商务规范是必然的,但是时间点有待观察。”淘宝网新闻发言人卢维兴说。
拍拍网也认为,目前国内C2C电子商务市场还处在初级阶段,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宽松的环境和扶持会更有利于培育市场,适当降低门槛也有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易趣网则认为《意见》出台的影响可从两方面看,短期内随着准入门槛的提高,确实会使一些没有资质的注册卖家受到影响,可能促使他们积极申请执照或退出市场;但从长远来看,对提高卖家诚信度,增强买家的网上购物信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会有积极的作用,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更加趋于成熟。
王靖曾公开表示,无论是在有形市场,还是在互联网上,开展经营活动都应该依法履行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而鉴于我国的电子商务监管现在仍处于起步阶段,税收问题暂时搁置,但不排除今后相关部门会推出关于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
有分析认为,迫于《意见》压力及可能的纳税,至少有5万北京地区的淘宝店主“可能会出现撤柜”,此外,来自北京地区新开店铺增速也将减缓。此外,一些潜在的门槛就可以把很多卖家挡在大门外,“搭载在网络上的电子商务却要提供经营居住所、申请还要得到居委会和邻居的认可,如果确定为商家,是否在水电费用上也要按照商用标准缴纳。”杨捷说,“政策的不明朗让网店永远看不到未来,除非政府拿出一套适用于网店的方案。”
实际上,关于C2C电子商务的税收争议由来已久,但是政府部门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今《意见》的出台似乎带来了一记强烈的纳税信号,给网上开店的店主带来了一定压力。“如果客户都倒下了,阿里巴巴同样见不到下一个春天的太阳。”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题为《冬天的使命》的内部邮件里说,而淘宝至今尚未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