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机构改革动员会上,国税总局副局长钱冠林透露,7月18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三定”方案出台,新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等五个司级部门,所得税管理司更名为所得税司。
来自国税总局网站消息显示,此次新组建的五个司级部门有: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督察内审司、货物和劳务税司。其中,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的组建格外引人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此表示,在我国,税收的50%以上来自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对它们的管理监控是经济管理的重点,所以新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有利于对大型企业的扶持和帮助。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并不是为了增加中央财政收入,而是为了更好地研究大企业的税收问题。大企业产生的税收问题和中小企业不一样,大企业对经济的变化反映特别灵敏,容易产生不适。
“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是我国征管政策方面的大举措。”刘桓认为。可以说,这是一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税收管理模式,打破按税种设置机构的理念。由多口管理统一到一个口上。改革以后,税收征收部门不变,所以这种模式并不会对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产生影响。
据此次三定方案,海洋大型油田以前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管理。此次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也并入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包括了对大型合资企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