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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朦胧 燃油税怀胎十余年恐继续难产

2008-7-18 8:41 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我要纠错

  怀胎十多年至今仍然难产的燃油税,近段时间似乎开始了分娩的阵痛。从前不久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的表态中,人们似乎感觉到燃油税出台的步伐加速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也认为,燃油税“不能再拖了”。然而记者多方调查发现,燃油税这个提了十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至今还远没到政策明朗的时候,恐怕要继续难产。

  又闻“择机开征”

  燃油税虽然一直被搁置,但根据官方说法,十多年来一直都在“择机”出台。但最近一段时间,来自财政部官员的表态增加了人们对燃油税的想像力。

  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完善税收政策,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和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以加大节能支持力度。

  7月8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6月19日的言论,也被外界认为是燃油税问题重新升温的一个重要由头。姜克隽表示,能源税的研究报告已出炉,燃油税应该在未来两年内开征。他特别提到,燃油税越早征收越好。

  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姜克隽说,他只是从节能减排的角度认为燃油税的征收已迫在眉睫,理由恰恰是油价高涨,开征燃油税有助于减少成品油消耗,平抑油价,特别有助于环保减排。对于各方利益博弈以及可行性问题,姜克隽说,这不是他的研究范围,“利益博弈问题已经谈了很多年,再谈下去还是那样。”他认为,国家应该下定决心尽早推出燃油税,“两年时间太久,越早越好。”

  韩晓平说,以节能环保的理由来催生燃油税站不住脚,按照这种理由,那么所得款项应该专项用于环保补偿,但燃油税却是大部分用于道路建设。他认为,如果要节能环保,就应推出“能源环境税”。如果以环保理由征收燃油税,国家以后就无法再推出相关环境税收政策。韩晓平因此认为,燃油税迟迟不能出台,根本原因还是制度设计不合理,“这个税种的设计先天不足。”

  另据了解,目前我国用于交通的燃油只占所有燃油消费量的三分之一。对所有的用油征收燃油税来替代养路费等显然不合理,国家需要进行区别补偿。因此,如何设计补偿制度,也是一个大问题。

  韩晓平介绍,欧洲征收燃油税的国家一般使用两种汽油:工业用油带红色,被称作红油,交通用油成白色,被称作白油。燃油税仅对白油征收。但在我国,目前还无法实现这一点,主要是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容易滋生腐败。

  调查:政策仍不明朗

  就燃油税问题,记者还联系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前副院长路成章、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石宝林等多位专家,他们均婉拒采访。石宝林认为,“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但是我们怎么说都不是。”据交通运输部一位人士透露,燃油税问题属于近期交通运输部禁止向媒体介绍的敏感问题之一。

  交通部科研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忠奎介绍,好几年前,他们做过一个关于燃油税的研究课题,但后来燃油税一再被搁置,他们就放弃了跟踪研究,现在燃油税进展到哪一步,他们也不清楚。

  就在记者发稿前,交通部网站登出了 《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票据票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及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路费票据发放和核销管理、加强养路费票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强化养路费票据使用信息管理和查询服务、全面开展养路费票据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促进公路养路费依法、足额、有序征收。

  由此可见,至少目前来看,燃油税还远没到政策明朗的时候,怀胎十多年的燃油税恐怕要继续难产。

  十多年前就在喊出台

  早在1994年,燃油税就曾被提出过。1998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燃油税的议案。同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此后,燃油税的推进步伐加快,一度到了“近期将出台”。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据说,当时的税票都印好了。

  随后燃油税却被搁置,公开理由是油价上涨。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介绍,2001年,考虑到国际原油价格较高,为稳定国内油品市场,国务院决定分步实施改革方案。第一步,从2001年1月1日起,先行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燃油税。

  第一步已实现,第二步却因油价持续上涨,至今未能实现。1998年6月,我国实现了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但是考虑到国内消费水平,成品油价格一直未能与国际市场接轨,国内外价差不断被拉大。

  中央各部委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是阻碍燃油税出台的民间说法。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说:“燃油税之所以被搁置,主要是政府决策部门一直在权衡利弊得失。很多利益关系、矛盾不太好处理。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后,有人受益,就必然有人受损。”

  2005年初,官方又传出消息称,燃油税出台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利益之争拦路

  随后,东方证券研究所对燃油税政策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燃油税政策解析》。报告指出,油价高位时征收燃油税,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燃油税难产,归根到底是中央、地方各行政部门之间利益难以协调的结果。涉及其中的部门包括前交通部和地税局。将交通部、地税局开征几十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等转成燃油税,划归中央税收,地税与国税利益矛盾非常直接。

  开征燃油税的初衷是要把养路费改税。湖北省地税局课题组曾经承接过“开征燃油税正负效应分析”课题。2002年的研究报告说:“一些单位常常通过乱收费来满足自身利益的奢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屡禁不止。养路费等是公路养护、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资金来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了交费者负担沉重与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并存的局面。”作为预算外资金,养路费等规费脱离财政和人大监督,在各地产生了很多腐败现象,中饱私囊之事并不鲜见。

  交通部的一位官员也曾表示,开征燃油税还要涉及到通行费取消后交通系统几十万路桥收费人员如何安置等问题。实际上,2000年前后燃油税推出功亏一篑,也与当时需安置27万路桥收费人员有很大关系。在那之前,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是12万人,没想到后来变成了27万人。

  不过,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如果开征燃油税,势必涉及这笔钱如何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的问题。

  韩晓平说,燃油税属于道路税,但是,道路建设却主要靠地方,养路费等费用是地方用来修建道路的主要资金来源,各省市在进行道路建设方面有了稳定的收入预期,因而可以“寅吃卯粮”上大项目。韩晓平说,一旦道路建设费用由中央来统一拨付,恐怕手续要繁琐很多,项目上马速度会慢很多,我国人均6厘米的铁路就是一个例子。

  背景资料:燃油税怀胎经历

  □1994年,有关部门即正式提出了开征燃油税的动议。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

  □1998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燃油税的议案。

  □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才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该税种。

  □2002年1月,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3年1月,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表示:出台燃油税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何时出台关键在时机”。

  □200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取消养路费、开征燃油税的工作已经进入审批程序之中,一旦时机成熟将适时开征燃油税。

  □2005年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宣布,经过几年的研究,我国在征收燃油税方案上已有了初步的意见,目前需要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时机征收燃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