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上半年税收数据,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比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GDP)10.4%的增速快一倍多。由个税引发的上调起征点的呼声也由此再起,国内各界人士,包括学者、企业家以及网友纷纷进言,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
我国古典名著《管子》就说过:“取民有度”,把制定适当的税收标准作为治国安邦的根本政策。2006年1月1日,我国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将沿用了13年之久的个税免征额标准从800元调高至1600元,尽管当时社会上有不少人认为上调后起征额仍然偏低,但这仍不失为一种壮举,可以说是在财税改革方面向前迈了一大步。2008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上半年GDP增速为10.4%,而经济增长的同时,物价上涨的问题也引起各方广泛关注,CPI从去年以来就高位运行,今年上半年均值已超过8%.物价上涨了,而百姓的工资并没有相应幅度的增长,去年11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发布了《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赢利能力与竞争力》,该报告指出从1990年到2005年,我国收入占GDP结构变化趋势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从53.4%降低到41.4%.物价涨了,而工资没有同步增长,由此引致居民生活水平下降,在这种形势下,上调个税起征点、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不失为一个弥补物价上涨所带来居民效用损失的措施。
提高个税起征点表面上看可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但实际意义不仅如此,可以说意义深远。
首先,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贫富差距一旦扩大,既不利于社会公平,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贫富差距程度可以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基尼系数介于0-1之间,数值越大,表明贫富差距越大。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近几年我国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警戒线。基尼系数越大,表明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提高个税起征额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缩小贫富差距。
其次,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为居民手中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就可以用来扩大消费,刺激内需。驱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和出口过去在我国长期呈现出不同的分化。一直以来投资和出口很强劲,消费虽然持续增长且于去年首次超过投资对GDP的拉动,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消费的后劲依然不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扩大内需,增加消费,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既可增强经济发展内需推动力,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也符合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的思想。
最后,提高个税起征点符合十七大报告关于收入分配的精神。不仅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且有利于“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提高个税起征点、进行减税,实际上是政府在创造条件让更多居民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进而拥有财产性收入。而且从长远来看,减税还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居民收入的增加,这对国家未来税收的增长也是好事。
一言以蔽之,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利民,而且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