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房地产业 深圳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008-7-22 8:47 上海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调整如下:普通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1%预征,别墅为3%,其他类型产为2%.此次通告出台,表明救市预期落空,尽管楼市经历了深幅调整,但地方政府的调控并不会放松。

  新预征标准对开发商的现金流将产生负面影响,无疑会使低迷的深圳楼市雪上加霜,我们维持行业谨慎推荐评级。按照新标准,开发商的赋税拨备将至少翻一倍,虽然纳税额并未提高,但却进一步收紧了房地产企业的流动资金,对原本已经低迷的深圳楼市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另外,新标准对开发高端物业的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更明显,开发商开发非普通住宅越多,土地增值税的预缴成本就越大。

  我们认为,由于当前房地产行业调控并无放松迹象,楼市下半年的表现仍存隐忧,维持对行业“谨慎推荐”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