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表示,“上半年个税收入涨了这么多,说明上次调的400元还不到位,政策的力度还不够,我认为应调到5000元。只有这样才会使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个税起征点调到5000元,国家财政收入并不会少多少。”
近年来,坊间要求上调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一刻也没有消停,尽管今年3月1日个税起征点已从每月1600元调至2000元,但事实证明这种微调让民众意犹未尽。可佐证的是,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上半年税收数据显示,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比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GDP)10.4%的增速快一倍多。
个税调整的确是众望所归,也是多方共识,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就曾表示:“个税起征点还有上调空间”。但有人认为个税起征点调高,会影响国家财税收入,但这是经不起推敲的,且不说上半年税收依然飙升,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提供的数据亦显示,前5个月,财政收支快速增长,全国财政收入29064亿元,增长33.8%,加快3.2个百分点。但与此同时,物价持续快速上涨,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回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8.1%,增幅提高5.2个百分点。此外,来自权威部门的消息称,城市公共服务价格上涨压力大,当前,城市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以及供水、供暖和供气等公共服务价格仍然偏低。由此可看出,水电气价格存在上涨趋势。在这些语境下审视个税起征点,调高是题中应有之义。
个税是一次性调高到5000元,还是如上次那样艰难而缓慢地小幅度推进,抑或干脆不调,维持现状?现在尚无法预知,但不管如何,民间的这一呼声不能不倾听,业界的建议不能不关注,诚如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建言:为防止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可以发挥财政政策稳定消费需求的作用,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这是审慎的提醒,个税是否调整,关涉经济发展全局,亦与居民实际收入息息相关。由此,相关部门不能不关注民众呼声。
不妨作一假设。在综合因素考量下,个税起征点终于有了再度调整,甚至调高到5000元,但这仍不是终点。如果不洞悉个税制度的本质要义,仅仅被动调整,仍难平息舆论质疑。经济学家张曙光认为:“我们的个人所得税设计不是为了公平和调节收入分配,而是为了政府,一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二是为了政府征收方便。”或许此话有偏颇之处,但在现实中却有表现。以长沙市为例,据长沙市地税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长沙市个税收入近70%是由工薪阶层贡献的。
另外,笔者认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不能被动推进。如果没有前瞻性思维,没有精细化意识,就必然导致粗鄙化。坊间久为诟病的有两点:一是起征点的调整屡屡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两次起征点调整都太谨慎,太保守,都预留了太多空间,如此一来,必然落后于形势发展,与民众期望相差太远,让民众备感生存焦虑,同时也浪费资源。有学者建议起征点和COI挂钩,不妨考虑;二是起征点一刀切。无论南北东西,起征点整齐划一,这就忽视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恰是以公平的名义违背公平。另外,当前个税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并未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对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显然不合理。所有这些,都要求在下一次个税调整中有所改变。
总之,个税调整不能止步于调整,没有理念的转变,就必然左支右绌。没有还富于民的意识,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民生之困。学者陈志武有一句话特别令人欣赏——征税的法理基础很重要,就是老百姓总体交的税必须跟他们从政府得到的好处相配,有多少政府给社会提供的服务,就可以有多少税赋;如果没有提供服务,就不该交任何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意识到这一点,若如此,何愁民生多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