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企的物价,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呼吁:“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最大,我觉得工薪阶层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幅度可以适当大一点,以此实现低收入群体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的稳定。”(7月11日《经济参考报》)
个税自1993年到2006年以前一直以800元为起征点。2006年1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600元,而在半年前再次上调了400元。无疑这样的上调步幅偏小。 何以至此?根源还是我们的公共管理机构未从政策意识的起点位置开始爱民,没有真正在立规制策的开始便在头脑上筑就一种“还富于民”的现代公共意识。
从政文明与智慧告诉我们,制定任何民生政策,都应具有一种全局性、前瞻性、能动性,不能总是在CPI一年年甚至一月月攀升后再被动应对;不该总是要等到百姓面对飙升的肉价空手而回后,才来挖肉补疮式的仓促改进。个税起征点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它是一支富有感情的百姓冷暖“温度计”,理应随百姓民生实情而真情互动。要让它灵动,就须动态把脉住物价消费指数的步子,掌握着公民的收支状况。
我们需要尽快完善公民财产申报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个人申报不留“特殊通道”,做到官民一致。再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账户,让个税起征点与当前民生可以负担的现实同步,实时动态掌握公民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以人为本、削峰填谷,打破垄断格局、实现行业分配上的大体公平,才能使高收入者一个不漏地成为纳税的主力,从而达到个人所得税的“宽税基、严征收”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