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份报告,让“个税起征点”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上升至2000元,至今只有5个月时间,如今继续上调合适吗?个税起征点应该不应该有地域差别?为什么一些部门或单位多拿钱却少纳税?
这样的问题困惑着不少人。
个税为何跑得比收入快?
今年3月1日起,合肥市个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从1600元提高至2000元。按照常理,在个税起征点提高后,个税收入应该降低,但实际情况是,合肥个税总体收入不降反升,而且增速超过了同期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合肥市缴纳个税7.1亿元,同比增长41.92%.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入库5.52亿元,同比增长47.61%.而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对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206.58元,同比增长20.7%,比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6.8个百分点。
这说明了一点,尽管起征点上调了,个税增长速度却明显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速。而就全国来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增速也比GDP快了一倍。
这是为什么呢?税务部门相关人士分析说,因为高收入人群扩大了,同时市民纳税意识增强了。
不过一些学者却表示,个税增长快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是不合理的,个税起征点应当继续上调。
为什么没有地域差别?
个税起征点不存在地域差别,这也是很多市民感到困惑的一个方面。
“我在合肥一个月拿三四千块钱,既要供房子还要赡养老人”,市民孙先生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合肥的消费水平比周边城市尤其一些县城高多了,合肥三四千块钱的收入估计只相当于一般县城两千元钱,“不同地方的起征点应当不一样,否则不公平”。
一些网络调查也支持“个税起征点”应当存在地域差别,譬如一般的省会城市,提高至3000~4000元比较合适;而一些沿海发达城市,起码要5000元以上。“现在连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门槛中西部都有差别,个税起征点也应当有所区别。”
一些单位多拿钱少纳税?
“我老婆每个月拿的钱和我差不多,为什么我每个月要交两三百块钱的个税,而她只要交纳几十块钱的个税?”差不多每次看到工资条后,合肥的朱先生都要感慨一次。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业内人士表示,除了一些单位对工资的可扣除项目进行调节外,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除非这家单位违规操作,一旦税务部门发现了,会受到很重的处罚”,譬如不排除一些单位存在“小金库”,发放的部分工资或其他收入在会计账面上根本体现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