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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大排量车消费税率最高上调至40%

2008-8-14 8:37 四川在线 【 】【打印】【我要纠错

  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消费税政策。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提高,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降低。

  据介绍,此次汽车消费税的调整: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时宣布,自2008年9月1日起对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小排量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降低,大排量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提高。

  此次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调整具体政策为:将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下调至1%.

  将气缸容量3.0升以上(不含3.0升)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15%上调至25%.

  将气缸容量4.0升以上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20%上调至40%.

  汽车消费税调整对四川车市影响不大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对此,部分专家及四川车商表示,不会对四川车市产生太大影响。

  专家:对大排量车销售影响有限

  西南财经大学费茂清教授表示,税率提高在理论上会对3.0升以及4.0升以上排量的汽车产生冲击,不过,费茂清教授也表示,比较高端的汽车消费者,不会十分介意几万元的差价。因为他们往往能够从收入的其他方面来弥补这一损失,汽车生产厂则因为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可以适当地补贴消费者以刺激其购买欲望,只有极少数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会受到此次调整的影响。另外,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产和组装的排量3.0升及以上的汽车销量为1.62万辆,仅占上半年中国汽车市场总销量的0.46%.此次调整对大排量车消费的影响有限。

  车商:对四川车市影响不会太大

  申蓉汽车董事长王光裕预计,这一政策对四川车市的影响会非常有限。因为,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下调有限,很难产生刺激消费的作用,而高端人群并不在乎上调10%的税率。多位汽车行业分析师也认为,此次税率调整的幅度和此前市场的预期一致,但对小型车的销售推动作用有限,因为小排量汽车售价多在5万元以下,消费税税率降低2%,相当于购车成本只降低了1000元,对消费的推动作用十分有限。(记者 江玮 实习生 何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