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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不应仅止于提高起征点

2008-8-31 8:42 东方网  【 】【打印】【我要纠错

  8月28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保障学院副院长郑功成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该尽快进一步提高。现在的起征点仍然偏低,大量中等收入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这个结构影响到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公平。(每日经济新闻,2008年8月29日)自从财政部长谢旭人日前在“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一文中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某网站针对个税起征点是否需要提高的问卷调查中,97%的网友支持提高个税起征点。

  笔者以为,97%的网友赞同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代表97%的网友都是“穷人”,或者说是低收入群体。但至少反映出,现在的个税设置存在着明显的硬伤——即起征点设置过高,严重背离民意预期。

  我想,民众之所以一边倒支持提高个税起征点,既是民众普遍觉得自己“挣得太少,而CPI太高”的缘故,不客气地说,也是国人习惯性的“装穷”、“哭穷”使然。

  但无论如何,个税的设置,是用来调节个人所得的,即防止“富的更富,贫的更贫”。但从现在的个税完税情况来看,普通工薪阶层却是完税最好的,而高收入的富人群体、自由职业者,本应成为纳税大户的群体,却没有很好兑现税责,使个税失去了调节贫富差距的基本作用。

  因此上,当前对个税进行改革,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加重税率,让富人多交税,让穷人少交税或不交税,应该是我们追寻的根本。

  诚如专家所言,现在偏低的起征点,使大量中等收入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影响到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公平。收入分配的不公,也必将衍生新的社会问题,甚至对和谐社会构建、国家的安定团结都有明显的反作用。

  为了使税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和谐安定服务,我们必须对个税进行改革。这时候,提高个税起征点,无疑是顺天应人之举。但提高个税起征点,只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面。如何提高富人的完税率,提高富人的纳税标准,都是问题的关键。因此,我们一定要“两手抓,两手硬”,把个税改革进行到底,还社会公道正义,为和谐社会建设铺路架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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