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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消费税,小排量车能否迎来春天?

2008-8-12 17:54 资源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以及清洁能源汽车。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将降低,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将提高,此举进一步扩大了汽车消费税税率的差距税率调整之后,1.0升及以下的汽车消费税率有望从目前的3%下调至1%,成为消费税调整中唯一降低税率的品种。 (8月7日《南方日报》)

  1.0升及以下的汽车消费税率有望从目前的3%下调至1%,这对消费者与小排量汽车生产经销商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给小排量汽车税收优惠,体现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值得期待。但是,这一利好消息到底能多大刺激小排量汽车发展呢?

  早在2006年初,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就联合发文,要求当年完成清理一切针对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性规定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就明确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社会舆论也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取消对节能型小汽车上路的种种限制。但是,不少地方不仅不重视发展小排量汽车,而且针对小排量汽车从销售到上路都制定了限制性“土政策”。

  不可否认,大排量汽车具有功率大、速度快、豪华气派等优势,但是在我国现有的交通环境下,除了豪华气派能展示城市的优美形象外,速度优势暂时还难以显现,而且大排量车的油耗和维修成本也相对较高,相比而言,小排量汽车的优点更多,它价位低、耗油少、体积小、重量轻、维修成本低廉,它正好切合了普通工薪阶层的实际购买力。应该说,购买小排量汽车才是他们的现实选择。

  但是,现在不少城市以种种借口限制节能汽车的发展的现实局面没有根本改观,笔者认为,针对节能汽车的种种限制政策实际上是歧视政策,忽视了市场的客观需要、人们的内在需求,而且从长远利益来看,限制节能汽车发展的政策并不利于汽车市场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折射了部分地区、部门领导的面子工程情结。

  前不久,某地推出的奔驰出租车遭遇全面退市就是豪华车在市场受阻的一面镜子。其实,除了少数成功人士与公车消费者外,大多数人消费水平毕竟有限,如果要购买大排量汽车,还要承担高价与各项生活费用上涨的压力,显然普通公众难以承担豪华车之重,最后的结果可能不是改购豪华汽车,而是忍痛放弃购车计划。这并是地方政府希望看到的。

  现在举国上下都在致力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能源供应紧张的警报一再拉响,油荒频频来袭,无论从经济的角度还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角度考虑,降低小排量汽车消费税,可谓顺应民意之举。但是这一利好政策能有所作为,一方面期待小排量汽车生产商进一步提高小排量车的设计、质量、安全、动力性能,特别是要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另一方面期待地方部门全面清理针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让小排量汽车逐步驶向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