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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量车消费税变革再起 年内上调几成定局

2008-8-3 14:30 中国经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尽管官方对于具体出台时间不予确定,但是大排量消费税即将上调的消息,还是在整个中国车市闹得“满城风雨”。尤其是当政府部门一再强化政策即将启动的信号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年内上调大排量车消费税几成定局。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包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内的两大部委,并没有对“汽车消费税二次调整”一事做出明确表态。记者日前从汽车企业得到的消息是,大排量车消费税上调的意见征集工作尚未启动。

  紧急辟谣

  “奔驰中国从未发布过‘为应对大排量车消费税上调,奔驰进口车型全系涨价’的消息。”7月29日,奔驰中国公关经理王燕一下子接到好几个记者的电话,媒体向她求证的都是同一件事,即奔驰中国方面是否已经给旗下经销商发布了“统一涨价”的指令。

  “我们已经查清,这是个误会。”王燕说:“我们没有接到政府部门的通知,绝对不会单方面宣布涨价。”

  不幸的是,数天后奔驰在京经销商博瑞祥驰的一位销售人员也看到了这条消息,随后他将这条消息“粘贴”到了平时发布促销信息的个人博客上,并以“北京奔驰4S”授权经销商的名义,将这条“过时”两年多的消息公之于众。如是一来,这个假消息竟然还在奔驰渠道中引起了不必要的动荡。

  在进口奔驰全系涨价事件被证明为“误报”的一场闹剧后,王燕仍然强调,在消费税相关的新政策明朗之前,奔驰中国率先发布这样的消息是“不可思议”的。

  记者日前先后致电大众中国和丰田中国公关部,得到的一致答复是“上调大排量车消费税目前只是市场传闻”,言下之意政府并没有向企业发布正式通告。路虎中国公关部负责人陈庆华也告诉记者,迄今还没有接到要求上调大排量车消费税的通知,路虎在中国的35家4S店,仍然按照“厂家指导价”在销售新车。

  悬而未决

  虽然近一个多月来,“上调大排量车消费税”的事在业界流传已久,不过一直未获官方证实。

  2008年7月25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事最终有了正式表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草案)》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并正式提出,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

  “(大排量车)涨价肯定是要涨的,只是政策何时落地的问题。”近日国务院给“上调大排量车消费税”定调后,北京奔驰北星行4S店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为了应对可能到来的消费税新政策,很多奔驰经销商都开始蓄意囤货。该经销商向记者透露:“我们预计,新政策落地的最佳时间,会在奥运会结束后,今年年底之前。”

  现行汽车消费税是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按照“低排量低税率,高排量高税率”的征管原则征税。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

  来自进口车经销商的信息称,此轮汽车消费税调整集中在排量为3.0升至4.0升以及4.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其中,排量在3.0升与4.0升之间的车型,税率将从原来的14%调整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车型,税率将从原来的20%上调至40%.

  记者日前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时,相关人士仅表示,“政策是由财政部制定,详细情况要咨询财政部”,而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则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与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有关的内容。不过,据接近财政部的消息人士透露,2008年以来财政部确实对上调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进行了多次讨论,也拟定了相关方案,但目前还不会很快推出。

  未雨绸缪

  全国乘用车市场联席会秘书长饶达认为:“近期新消费税率改动提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饶达的理由是,提高大排量车消费税税率,与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相悖。

  即便如此,税率上调的传闻还是让国内的进口车经销商闻风而动。

  上海的法拉利、宾利等顶级豪华车经销商,甚至不惜10万元代价,改海运为空运,只求节省时间,加快进入中国市场,以回避消费税提高而增加的成本。豪华品牌雷克萨斯日前对旗下经销商下达了紧急通知,主要内容有两点:一、经销商需要应对消费税随时提高的可能;二、对旗下车型指导价进行不同程度的上调。

  据北京的一家雷克萨斯经销商透露,按照丰田(中国)发布的提高车型指导价的相关文件,预计新消费税政策落地后,ES系列运动型轿车将涨价6万~7万元,LS570系列豪华SUV更可能涨至150万元。现在,每家雷克萨斯经销商都提前购进了大量新车,以备不时之需。

  涨价压力

  “因为2006年消费税上调的时候还有进口关税下降作为弥补,但是今年消费税上调的同时关税并未下调,所以涨价是肯定的。”宝马中国和奔驰中国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如果大排量车消费税上调,他们都会以涨价应对,特别是较大排量的进口车。

  “对于进口豪华车而言,消费税是在进口环节征收的一个税种,并非在消费环节征收,计税价格实际上是到岸的裸车价格。”某品牌进口车经销商说,以一辆目前市场价格100万元的3.2升车型计算,不计65%综合税率,这款车型实际到岸价格大约为66万元左右,如果消费税上调了10%,其实际销售价格可能为106.6万元。

  与缴纳车辆购置税主体是消费者不同的是,汽车消费税征收的对象是汽车企业。由于排量1.6升至2.5升的车型绝大部分都已国产,因此与政策调整密切相关的3.0升以上大排量车,大多都集中在进口豪华车领域,尤其是对奔驰、宝马、路虎、保时捷和奥迪这样的进口豪华车品牌而言,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则意味着新一轮涨价潮的到来。

  “涨价不会对路虎销量造成太大影响。”路虎中国公关经理陈庆华明确告诉记者,2006年消费税政策落地后,进口豪华越野车路虎在华销量仍然是一路飙升。2007年路虎在华销售突破6000辆大关,而今年前6个月,就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销量。

  相关链接:

  汽车消费税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目前,我国根据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其中,微型轿车(汽缸容量小于1000毫升)税率为3%,普通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毫升、小于2200毫升)税率为5%,高级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00毫升)税率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