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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9月1日来袭大排量骤冷?小排量升温?

2008-8-18 8:33 《广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一个月以来的汽消费税将调整的猜想终于在上周尘埃落定,8月13日,中国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该措施的出台,大排量车无疑遭受一定的冲击,同时也看出国家大力鼓励小排量车发展的潜台词。

  这次似乎终于是动了真格的了:4.0升以上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率从20%增加到40%,3.0~4.0升由原来的15%调升至25%,同时1.0升以下排量乘用车消费税则由原来的3%调低至1%.调整之后,根据一位经销商朋友的说法,4.0升以上大排量进口车的综合税率几乎增加了一倍,体现在车价上相当可观。所以这次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对大排量汽车而言,影响不可谓不大,但是在我看来,我们调整消费税的目的,似乎并不应该是打击大排量车,而应在于鼓励节能环保。那么,我对这次消费税调整的效果,就要持怀疑态度。

  原因很简单。这次消费税调整,主要针对3.0升特别是4.0升以上大排量车型,而这些大排量车型在市场上的比例是相当低的。对于构成市场主体的1.0升至3.0升车型的消费税率仍然保持不变。如果要真正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我们主要应引导占市场最大比例的中间排量消费者去选择更低排量车型。但是从调整后的汽车消费税率来看,很难达到这一目的。1升、1~1.5升、1.5~2.0升的消费税率分别为1%、3%和5%,这样的消费税率的差别体现在车价上区别不大,难以起到足以改变消费者选择的杠杆作用。

  在我看来,将4升以上排量车型消费税率提高一倍,效果远远没有将1.0升以下车型消费税完全取消更好。

  实际上,我一直持这样的观点:与其在消费税上做文章,不如痛痛快快地实行燃油税。即使我们把小排量车的消费税完全取消又如何?你能保证小排量车就一定环保节能吗?我所知道的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市场上的小排量车因为廉价的缘故,大部分都是安全性差、排放不好、油耗也不见得低的低技术含量产品。这也是为什么近两年来,油价大涨,但是我们的小排量车销量却不仅没有火爆,反而增速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重要原因。

  对于燃油税的好处,也实在是不想再啰唆了。但是当局迟迟不肯推出,一定是有外界无法理解的困难。那么我们为当局者考虑,就退而求其次,即使不实行燃油税,也可以考虑对汽车实行按实际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进行分级,然后相应采取奖惩措施?这样做起码比仅只调整消费税率更能起到鼓励环保节能的效果。当然,有一利必有一弊,比较起来,这样做肯定相对是要麻烦一点,因为管理部门要对每一款车型进行测试,然后评级,工作肯定比较繁琐;不像调整消费税率,管理者只需发布一下通知就OK了。

  所以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那些整天在抱怨为什么不实行燃油税的人,都和我一样基本上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换了我当了管理者,说不定现在也换了思维方式,会写一篇为什么暂时不能搞燃油税的文章,论据之充分,我现在的腹稿都已经可以让全部反对者惭愧不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