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虽然消费税调整早已在人们的意料之中,但是从本次税率的调整来看,这其中还是有许多小“意外”。如果说大排量车税率上涨那是必然,1.0升以下小排量车税率下调是顺应趋势,那作为家用车甚至是中国汽车市场主流排量的1.6~2.0升车型呢,似乎变化并不大,甚至是没有变化。那么,本次调整只可能促使同时生产大排量和小排量车的企业调整生产结构,减产大排量车,增产小排量车来抵消增加的生产成本,所以本次调整政策指导意义就远大于降低税率本身的实际作用。只有随着燃油税等措施的出台,政策调控作用才会明显,到那时汽车市场格局必将会发生重大变革。
当然,本次税率调整还是会对国内的一小部分车型带来影响。首先是3.0升以上的大排量车,随着税率的大幅上涨,像雅阁3.5、天籁3.5、普拉多等车型的价格势必将受到影响,不过由于这些车型并不是各厂家销量的主力,所以价格是否大幅上涨还是未知数。而在一升一下的小排量车呢?以4万元的夏利N3,调整税率后,一辆车的生产成本只会减少600元左右,影响自然更是微乎其微。不过小排量车即使有很小的价格浮动,都会对本已敏感的小排量二手车市场带来影响,更加关注小排量车的结果就是更加带热小排量车市场以及二手车市场,所以二手小排量车价格上涨幅度将可能超过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