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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新政策:能否提升国人节能降耗理念?

2008-8-18 8:55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决定提高大排量车税率、降低小排量车税率,此举对于遏制多年来国人购车观念盲目崇尚“豪华、大排量”无疑是一招颇为凌厉的杀手锏。然而,汽车消费“新政”能否改变中国国情,让国人的汽车消费真正戴上节能“紧箍咒”?

  新政策在车市引起反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9月1日起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提高,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降低。根据调整方案:排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与此同时,排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则由3%下调至1%。

  新消费税政策出台后即在车市引起反响,市场反应最敏感的当属大排量进口车。一时间,进口豪华车竞相涨价。“消费税是价内税,国产车由生产企业缴纳,进口车是在进口环节中由经销商缴纳。本次大排量车消费税调整力度很大,排量4.0升的进口车费用增加三成左右,要让经销商消化不太可能,增加的费用势必要传导到终端市场。”上海一家汽车进出口公司的徐澄宇说。

  其实,消费税调整的传言早在6月就在市场上流行,许多进口车商开始提前进口囤车,奔驰、雷克萨斯等豪华车品牌涨价声不绝于耳。市场人士表示,目前奔驰顶级车型S600在市场上已出现了十多万元的涨幅,雷克萨斯GS、LS等车型也将水涨船高,而法拉利、玛莎拉蒂等超豪华车型未来调涨数十万元也在情理之中。

  更加令人关注的是,汽车消费税调整新政策出台,不仅直接导致豪华大排量车价格上涨,其销量也呈现不减反增的态势。上海市信息中心汽车产业研究室提供的数据显示,7月份上海上牌进口车共1661辆,同比增长47.12%。这一数据,在近期国内乘用车销量不断下滑的背景下更显突出。

  对此,上海市信息中心汽车产业研究室分析师朱君奕解释说:“在汽车消费税出台前,市场上就出现大排量汽车加紧销售的情况。进口车一半是大排量汽车,不排除进口车商突击囤货,坐等新消费税实施后涨价获利。”而小排量汽车消费税下调政策却似乎对市场影响有限,上海派安汽车销售公司的耿进表示,消费税调整对小排量汽车市场的整体影响不大,销售情况稳定。因为毕竟国内主流小排量汽车集中在1.2升至1.5升之间,并非此次调整范围。

  车税调整新政策棒喝大排量汽车“油老虎”

  对于本次消费税调整新政,业内很多人士认为,从实际效果而言,“抑大”作用应该远远大于“扬小”。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市场上排量在1.0升以下的轿车主要有三款:奇瑞QQ、SPARK乐驰和长安奔奔,售价在2.5万元至4万元。消费税下调意味着消费者享受的优惠不超过800元,很难对这个市场有实质性拉动。而对于大排量车,其最高消费税率可达微车的40倍,力度不可谓不大,也显示了政策制定者倡导节能的导向。

  上海一家外资医药企业的销售经理陈家栋正准备换车,原已相中一款排量3.5升的国产中高级轿车,知道消费税要调整,他还是考虑重新挑选3.0以下的车型。“其实在城市里日常使用并没有很大区别,毕竟不值得多花几万块,何况油价上涨也是要考虑的。”

  专家指出,今年以来,国际油价飙涨,国内一些城市屡现“油荒”,成品油价格也大幅上调,这些现在无不透露着一个信号:能源压力正在加大。这也迫使作为耗能大户的汽车业不得不走上节能减排这条路。事实上,国人买车青睐大排量而轻视小排量,从长远来说也将成为限制我国汽车产业规模增长、升级换代的“观念瓶颈”。因此,通过调整消费税,调控大排量汽车发展规模势在必行。

  数据表明,即使在全球都为石油涨价绷紧神经的今年,国内汽车销量增长最强劲的还是以油耗大著称的SUV,前七个月全国累计销量已超过24.6万辆,同比猛增40%,几乎是其他各类乘用车的4倍。而就进口车而言,小排量微型车正在不断萎缩,大排量豪华车却迅猛增长。仅在7月,上海上牌的进口豪华车、中高级车近5000辆,而进口微型车仅138辆,仍在不断减少。

  “调查表明,中国购车者非常重视汽车排量,而且以开大排量车为有面子。新消费税对大排量车有一定抑制作用,而且可以向购车者传达一种信息:在目前的能源、资源环境下,盲目追求大排量的豪华‘油老虎’,并不合时宜。”上海翔通汽车咨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叶盛表示,希望汽车消费税新政策能收到“抑大扬小”的效果。

  但也有专家担忧,即使出台如此政策,仍不能抑制国人争购“油老虎”的热情。“新税率一出,百万元豪华车可能就要多缴20万元的税,对高油耗大排量汽车调控力度不能说不大。”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预测说,但短期之内,新税率还难以从根本上冲击国人的购车观念。他举例指出,今年上半年国内销售排量3升以上乘用车8万多辆,约占销售总量的2.5%,消费税调整后,这部分需求仍将维持在2%左右。加之消费税调整对小排量汽车的促进作用有限,所以“整体节能降耗效益可能仍不是非常理想”。

  “扬小抑大”仍需多管齐下

  在国际能源供应压力日益扩大、国家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调整汽车消费税“扬小抑大”的主旨不言自明。近年来,国家对汽车业降低能耗、减少排放、鼓励小排量的政策也相继出台。

  2004年10月发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油消耗量的第一个强制性标准,该标准明显压低了我国乘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2005年底,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对小排量汽车发展有所促进;2007年,国家标准委发布《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我国第一个控制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

  有关专家钟师认为,汽车业节能降耗政策不断出台,对产业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但在生产、消费环节的单一政策对“扬小抑大”作用毕竟有限,我国在汽车节能降耗方面还需从生产、销售、日常使用等各环节推出“组合拳”,除了消费税调控之外,可借鉴国外经验,在日常使用税费、燃油税、停车费、过桥费等各环节向小车倾斜。

  上海市信息中心汽车产业研究室有关专家也建议,上海要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首先在私车额度拍卖中,小排量的车牌价格要适当优惠。而在停车方面也要照顾小排量车。此外,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本次消费税调整,没有把排量1.0至3.0升的汽车纳入,造成税率层级太少,对这部分没有调控作用。

  “不少准备购买大排量车的消费者,可能会降低一个档次买车,选择排量2.5至3升的车,实际节能效果还将打折扣。”饶达说。专家指出,我国要真正体现汽车业“扬小抑大”的决心,也要注重适用环节中的税收政策设置。如车船税是财产税,日本汽车税最低与最高差20多倍,我国仅差不到1倍。造成夏利N3与比它贵300多倍的宾利轿车交差不多的税,这样就很难起到对节能汽车的促进作用。

  “我国少数购买大排量豪华车的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敏感,所以单纯涨价未必能止住其‘油老虎’消费冲动,而在欧洲,已形成了某种社会舆论来给这些高耗能汽车用户造成压力,使其有道德负疚感。”钟师建议说,我国也应同时完善“扬小抑大”的软性社会环境,倡导节能光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