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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

2008-9-19 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打印】【我要纠错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责任编辑: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