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毓圭秘书长解读《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
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推进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的重要举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订发布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就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进行了解读。
问:中注协开发和编订《指导目录》的目的是什么?
答:《指导目录》是在行业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的背景下出台的。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变革期,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式经济增长难以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和未来需求。大力发展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内的高端服务业,凭借其改革开放以来积累起来的人才资源和管理资源,为国民经济、政府管理、企业战略等各个层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项举措提供解决方案,而且其本身作为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直接贡献。
与此同时,受到市场分割、路径依赖等诸多因素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现有业务过度集中于包括审计在内的鉴证业务,市场相对饱和,这导致现有市场的过度竞争和竞相压价,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受到威胁。大力拓展各类新业务领域,能够有效增加市场容量,有利于把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的视线引导到开发新业务上来,进而从根本上转变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结构,迅速形成行业新的增长空间,进而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办56号文件对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拓展给予高度重视,把它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显著改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治理机制更加科学、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5年发展的五大目标。
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5年发展目标,本质上是一个加快发展的问题,是一个提高服务于经济社会进步能力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结构优化、组织形式完善、执业环境改善也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提高也好,最终都要体现在市场拓展能力和服务于经济社会进步的能力上。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把拓展新业务领域置于贯彻国办56号文件、实现行业发展目标的突破口的地位,重点推进。
在推进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和开展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特别强调活动的开展一定要与行业业务发展相结合,解决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行业科学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领域,形成共识,扎实推进。经过大半年时间的努力,取得了十分明显的进步。可以说,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播种发芽的,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花结果。
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领域工作,中注协于2009年第四季度即着手进行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的系统研究,并于年底中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召开新业务领域开拓交流促进会,受到广泛关注。2010年初以来,《指导目录》经历了酝酿提出、框架设计、形成初稿、研讨修正、公开征求意见、定稿公布等多个阶段。
2010年1月,中注协抓住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广泛发动行业讨论补充,初步形成了《指导目录》的雏形。2月份,中注协从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全方位角度,组织对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业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考虑到各地区、各事务所发展阶段不同,打破新旧业务界限,以注册会计师服务对象分类,形成了包括253个业务项目的征求意见稿。最后形成的《指导目录》就是在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
问:《指导目录》首次对注册会计师服务项目进行了全方位梳理,在业务分类上是如何考虑的?
答:《指导目录》对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提供服务的业务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鉴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列示,共11大类262项,基本涵盖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领域。其中,鉴证业务158项、咨询服务业务104项。这11大类包括:(1)证券、期货相关业务;(2)金融、保险相关业务;(3)国有企业相关业务;(4)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业务;(5)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业务;(6)非盈利机构及其组织相关业务;(7)其他鉴证业务;(8)管理咨询业务;(9)会计服务业务;(10)税务服务业务;(11)执行商定程序业务。
《指导目录》对每一个服务项目,从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为拓展新业务领域指明了依据、方向、路径和措施。
问:《指导目录》对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和转型升级有什么意义?
答:一是展示了注册会计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阔空间。《指导目录》为会计师事务所深入理解行业功能作用、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了工作思路,也向政府部门、各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展示了注册会计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鉴证与咨询服务的全貌,全面反映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阔空间。
二是呈现出行业新业务特别是非审计鉴证业务拓展的巨大潜力。《指导目录》反映出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服务正在从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的发展趋势,呈现出未来服务领域、服务层级和服务范围的巨大潜力。
三是提供了注册会计师拓展新业务领域的具体指南。《指导目录》既包括审计业务,也包括非审计业务;既包括依法已经开展的业务,更包括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新业务,还包括国际上已经开展,我们有待开发的潜在业务,为行业进行新业务领域拓展和结构调整转型提供了努力方向和重点。
另外,指导目录还为各级注协有重点地组织专业支持服务提供了思路,也为事务所内部业务部门设置、客户管理和流程控制提供了新框架。
问:除了编订《指导目录》,拓展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中注协还将做哪些工作?
答:编订《指导目录》是中注协推进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拓展、提高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系列措施之一。为贯彻国办56号文件,中注协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将拓展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作为贯彻国办56号文件、加快行业发展的突破口,并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全面阐述了拓展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的目标、指导思想、具体步骤,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投身新业务领域开发、提高注册会计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了要求。
除着力编订《业务指导目录》,我们还开展了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系列课题研究,这些课题已经先后结项,即将公布;在中注协官方网站设立新业务领域拓展大型专栏,跟踪发布新业务领域拓展政策信息和进展信息;联合《中国会计报》和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开展征文活动;组织全国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发挥注协推进新业务开发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组织新业务领域拓展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注册会计师和注协同志赴香港交流取经;把新业务领域拓展与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事务所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全体注册会计师创先争优的重要领域和评价指标;联合中央统战部六局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以“拓展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举办第四届注册会计师论坛,邀请相关部委、地方政府、企业界、理论界和实务界代表,就相关领域改革措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企业“走出去”及其对注册会计师服务需求等议题进行交流,全面展示行业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心和能力;携同北京、广西、江苏注协分别与相关地方政府和单位签署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合作框架协议,进行重点推动和跟踪指导,着力打造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示范基地。
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得到财政部和各省区市财政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得到各地方注协以及行业同志们的积极响应、先行先试,也得到了商务部、国资委等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与各地方注协一道,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做好推动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相关法律制度等各项工作,加强与中央部门、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和职业形象的宣传和推广,为新业务领域拓展创造政策条件和市场环境;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领域的指导和人才培养,把新业务领域拓展与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把新业务领域拓展列入领军人才培训班的必修课;组建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拓展指导委员会,提高我们指导和推进新业务领域拓展的能力;联合地方注协和地方政府部门,推出一批新业务领域拓展示范基地;研究制订针对新业务领域的专项指南。
下一篇: 蚌埠市固镇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