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意见
陕财办会〔2010〕4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会计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国际趋同日益深化,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启动实施,会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会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新兴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涌现,会计从业人员新老交替集中,在加快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进程中,会计基础工作出现不同程度弱化和滑坡,一些单位不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不按规定建账记账,账目混乱,差错严重,会计监督弱化,会计信息失真等成为会计改革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了深入贯彻《会计法》、《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的填制、复式记账的运用、账簿登记,到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会计监督和会计档案的管理,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会计信息真实和完整的重要保证,是会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有效途径,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支撑。在新形势下,大力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对于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会计法》、《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通过自查纠错、整改完善、检查考核、巩固提高等途径,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提升会计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动财政会计事业持续发展。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全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都要积极开展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着力抓好培训宣传。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宣传培训活动。一方面,在单位内部会计人员中举办各类培训,开展技能竞赛,大力宣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精神,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本内容。另一方面,采用橱窗、展板、内部网络、刊物等多种形式,向单位职能部门和员工等广泛开展宣传,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学规范、讲规范、用规范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制定计划。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立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创建活动。
(三)扎实整改,完善制度。要对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对照自查,分析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优化作业流程,制定工作标准,完善细化岗位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贯穿落实到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全过程,推进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的科学化。
(四)广泛结合,深化内涵。会计工作提供单位管理活动基础信息,是单位管理活动的基础。要把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起来,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推进管理信息化结合起来,把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与提升管理水平、推进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深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内涵,带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五)常抓不懈,注重长效。要通过学习实践、意识培养、制度约束、文化培育,使讲求规范、遵从规范成为会计人员基本职业素养和自觉追求;同时要关注组织结构调整,业务拓展和整合,新经济事项的出现,新会计技术的应用,新制度新准则的变更,会计从业人员交接更替等情形,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带来的冲击,定期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规范化成果。
四、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一)以考核评比为主要手段,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各级财政部门要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抓好制定考核评比办法和标准,选取年度创建活动的重点行业,考核、认定、复查优秀(合格)单位,推广、交流先进经验等方面工作,通过不懈努力,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二)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作为《会计法》执法检查的突出内容。在全面考核评比的基础上,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突出、创建活动开展迟缓的行业和单位,经济生活中的热点行业,新兴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新设立的单位,作为《会计法》执法检查的重点,通过执法检查,推进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
(三)完善激励约束,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各级财政部门、省级各部门要大力表彰在创建活动中,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对于考核不合格单位将不得参加先进会计集体和财政系统先进评选,其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同时把考核结果向财政、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证券、银行等监管部门反馈,扩大考核评比的效用和影响。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巩固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化的途径。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作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提升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系统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全面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步骤,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目标实现。
陕西省财政厅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四日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