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专员办稳步推进综合财政监管试点
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政策执行到位,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今年以来,财政部选取部分省市专员办开展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各地专员办积极参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北京专员办:积极探索综合财政监管新思路
北京专员办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以综合财政监管培训为契机,从四个方面探寻加强对预算单位进行监管的新思路。
一是扎实做好“两基”工作。首先摸清在京二级及二级以下中央预算单位户数和分布情况,完善相关台账和信息;其次分类整理涉及预算、资产、财务管理及国库改革、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集中学习和集体讨论。
二是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容易出现问题的结点。针对以前年度对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中央地方双管单位、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特点分析整理不同行业科目存在的问题,作为下一步加强监管的切入点。
三是选择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结转””结余”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从2011年开始将取消预算外资金,所有来源的收支都必须纳入部门预算。针对部分单位以前只把中央拨款结转、结余收入纳入下年预算安排,而对其他来源的结转、结余资金不纳入或部分纳入下年预算安排的现象,进行一次重点核查。
四是结合中央在京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信息,有重点地抽查部分单位的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是否按文件规定进行报批、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是否上缴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江苏专员办:突出“四项规范”推进综合财政监管
江苏专员办在系统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统筹制定监管思路与目标的基础上,坚持以对4,100多个银行账户日常监管为平台,以财政部赋予的职责权限为抓手,对全省800余户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突出“四项规范”推进综合财政监管。
一是规范“选点”,根据日常监管信息和银行账户年检情况,按年度在全部预算单位范围内筛查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推进监管工作的横向全覆盖。二是规范“选项”,制定并实施《现场检查办法》,对预算、财务、资产等7大项目实施“一揽子”监督检查,适当加大对以前年度重大事项的追溯检查力度,推进监管工作的纵向全覆盖。三是规范查处方式,对查处的问题既向其主管部门主动公开,又适时向其所在行业进行通报,并采取报送审查、现场验收、动态跟踪等方式,督导落实处理意见,全面拓展监管功效。四是规范监管模式,对于非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采取非现场审查、专项核查、专题约谈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积极拓展监管覆盖面。
吉林专员办:积极动员健全制度深入分析广泛宣传
吉林专员办在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稳步推进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
一是积极动员,提高基层预算单位思想认识。为贯彻《实施方案》精神,吉林专员办组织召开了吉林省中央二级及部分独立的三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会议,对近几年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监管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2011年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二是收集信息,建立基层预算单位资料报送制度。通过调查,根据预算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核算体系等因素,确定了对预算单位实行分类监管的办法。为探索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中央驻吉林省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综合财政监管相关资料的通知》,明确了基层预算单位报送资料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目前,纳入综合财政监管范围的46个单位,全部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预算、资产、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财务会计等内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为综合财政监管的信息采集和综合分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深入分析,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的方式方法。目前,已对13个行政单位、3个金融监管机构、4个医院2010年决算的部分信息进行了采集,建立了行政单位类、金融监管机构类、卫生类三类指标体系。通过年度对比分析、单位比较分析、财政管理事项的关联分析,发现问题,确定监管重点。针对监管分析中反映出的问题,将通过约谈、走访、核查等形式,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纠正。
四是广泛宣传,扩大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的影响。为扩大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的影响,吉林专员办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平台,推动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吉林专员办在其外网系统开设了“综合财政监管专栏”,为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搭建了信息交流的平台。此外,吉林专员办还于近期举办了为期3天的综合财政监管培训班,对现行的预算、资产、国库管理、“小金库”、《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基层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甘肃专员办:一个平台两项机制三类数据四项制度五项联合
近年来,甘肃专员办以财政部部门预算、银行账户、国库支付改革和资产财务监管等授权为契机,创新思路,通过:“一个平台、两项机制、三类数据、四项制度、五项联合”等措施,积极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授权资源,搭建一个监管平台。从监管人员安排、监管工作方式、监管信息共享、监管成果利用等方面,将财政部已授权事项作为监管资源进行整合,纳入综合监管范畴。成立专员办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为顺利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搭建了平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两项监管机制。系统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以预决算审核监管和资产财务监督检查为基础,建立部门预算、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及非税收入“一条龙式”监管机制和资产财务综合监管机制。如将年初银行账户年检、部门决算审核、非税收入年度汇算清缴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年中部门预算审核时,对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关注非税收入征缴进展情况和直接支付资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提高监管的整体成效。
三是共享监管信息,完善三类监管数据库。为便于全面、及时、有效地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甘肃专员办利用2年时间建立了全省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信息数据库。一是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基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资产财务、银行账户、国库直接支付等信息;二是部门预算项目管理数据库。包括项目库和在建项目情况、项目决算情况、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信息等。三是监管信息数据库。主要是财政审计监管信息,包括检查调查分析材料、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及整改情况等。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项监管制度。一是监管责任制度。建立由领导小组对有关处室进行的综合监管岗位责任考核制度;二是监管工作会议制度。由有关监管单位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参加,通报监管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加强沟通协调,部署监管工作;三是与有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四是建立检查决定执行情况回访和跟踪落实制度。
五是加强内外协作,实现五项联合监管。一是重要的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组织部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联合开展;二是联合人民银行开展银行账户监管;三是联合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开展国库直接支付监管;四是联合国库部门开展非税收入监管;五是联合审计特派办、组织中介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联合上述力量,解决了专员办人力不足和监管资源整合的问题,使综合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放大。
陕西专员办:以日常审核为切入点积极构建综合财政监管新机制
陕西专员办按照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准确把握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管理特征,以日常审核为切入点,转变监管理念,调整监管方式,逐步构建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机制。
一、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内部工作制度
针对预算单位不同性质、行业特点,专员办实施分类监管,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各处室的职能,对各处室综合监管职责进行了确认和划分,落实监管责任。把与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有关的预算单位划归一处监管;把与涉农支出有关的预算单位划归二处监管;把科研院所划归三处监管;把与金融保险有关的预算单位划归四处监管。整个预算单位银行帐户、国库集中支付、资产、财务、预算、政府采购等综合监管工作由四处牵头负责。
二、采取走访、约谈、调研的方式,摸清预算单位家底
(一)选择具有不同特点、不同类型、承担不同工作任务的10家预算单位进行走访和专题调研,采取了“一看”、“二听”、“三研”的调研方式。一看,查看基层预算单位的决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结果;二听,听取基层预算单位对综合监管有什么好的建议,问题的症结在哪里;三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便于操作的建议。
(二)对平时联系较少,规模相对较小的几家基层预算单位进行了约谈,听取预算单位对综合财政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以日常审核为抓手,扩大监管领域
一是对“三会一行”决算审查中,按照综合财政监管的要求,既关注了其决算的编制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适当,也审查了其资产的增减变动及管理情况、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情况、银行账户开设情况、非税收入的征缴及入库情况等,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贯穿于决算审查之中。二是认真做好银行账户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同时利用基层预算单位申报开设银行账户申请资料和报送账户年检资料的机会向其宣传综合监管政策。三是认真做好国库直接支付日常审核工作,延伸综合监管领域。通过对数据库资料综合分析,整合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有关财务指标异常变动情况,主动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以资金动态监管为目标,探索资金绩效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四川专员办:积极部署夯实基础
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四川专员办迅速以财驻川监[2010]153号及时将该文转发至在川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并主持召开了在川部属高校、部属科研院所及省级管理部门等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参加的在川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部署大会。
四川专员办还选取了四川省气象局、四川测绘局、四川省地震局和四川省储备物资管理局4户成系统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管走访、座谈,为开展综合财政监管措施打好基础。走访座谈主要围绕综合财政监管的七个方面进行,重点听取在川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对专员办实施综合财政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四川专员办还现场解答了预算单位的疑问、倾听了预算单位的诉求、解决了预算单位部分的实际问题。走访座谈搭建起了一个专员办与预算单位之间良好的交流工作平台,让在川中央预算单位充分理解综合财政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在川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更好的理解、支持、配合专员办就地实施综合财政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青岛专员办:以数据分析为抓手夯实综合监管基础
今年以来,青岛专员办以数据分析为抓手,立足区域实际,采取摸底调查、跟踪了解等多种方式,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结合日常监管以及专项检查工作丰富监管成效,有力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以数据分析为抓手,夯实综合监管基础
在搜集整理综合财政监管资料的基础上,青岛专员办利用《部门决算报表软件》设计了21张表格,涵盖机构人员、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结构性和趋势性指标分析指标,对各预算单位往年决算报表数据进行分析。通过综合数据分析,掌握了驻青中央预算单位总体规模、收支状况、分布特点,为下一步有的放矢、分门别类地开展综合财政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规范资产出租和处置,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一是通过积极协调地方房屋管理部门,就136家中央驻青预算单位逐一进行查询,取得了90多家单位500余处房屋和土地状况,初步建立房屋土地基础信息库。二是召开综合财政监管暨资产管理座谈会,向与会单位介绍国有资产监管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专员办对资产监管的地位,并细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布置加强资产监管具体措施。三是对正在进行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先后多次约谈有关预算单位,了解处置进展以及补偿方案,积极跟进管理,督促各单位做好处置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四是对已经发生的资产处置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三、结合其他专项工作,丰富综合监管成效
一是完善银行账户年检方式,联合人民银行开展了商业银行为中央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发现多家单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补办有关审批手续。二是结合预决算审核工作,加强非税收缴管理。在预决算审核工作中,发现预算单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在出具预决算审核意见的同时,一并提出改进管理建议,帮助预算单位完善管理,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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