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协赴台培训考察圆满而归
2011年9月21日,在中税协协助安排下,天津市税协(以下简称“市税协)组织部分A级税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及骨干共计11人,赴台湾进行了为期8天的学习考察。中税协培训部主任王岩随团考察,并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培训考察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税协对此次赴台培训考察十分重视,并作出了周密安排。
一是按照中税协的要求,在对本市税务师事务所有关培训考察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了培训课程,拟订了符合天津市注税行业发展需求的学习内容,特别是把海峡两岸税务代理比较的课程列入了培训重点。
二是经过反复协商,研究确定了由11人组成的赴台考察团,主要为税务师事务所的所长及业务骨干,并进行了明确分工。
三是培训考察期间,最大限度利用了与台湾东吴大学教授和有关专业人员的交流机会,使参训人员对海峡两岸经济交流趋势和国际税务代理行业发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对税务代理行业和税捐稽征法等相关 方面课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就税务代理制度方面的差异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二、台湾地方税务代理状况
通过对海峡两岸在税务代理制度方面的四点差异进行比较,对不断完善我国大陆地方的税务代理制度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1、税务代理制度建立方面。台湾早在1945年就颁布了“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充任税务案件之代理人”。大陆20世纪90年代末,要求税务代理机构彻底与隶属单位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和名称等方面脱钩,改制由注册税务师作为出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制或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以还原其“独立”中介的市场地位。
2、税务代理人资格方面。台湾的会计师、律师、记帐士、地政士都可以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特定的事项有特殊的规定)。记帐士及会计师均通过相关考试,并领有记帐士证书、会计师证书。大陆的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及具有财务、税务知识的人也可以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但只有注册税务师才具备从事税务鉴证业务的资格。
3、代理法律依据方面。台湾有“记帐士法”、“会计师法”,是从业人员的法律依据。大陆只有“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
4、税务代理环境方面。目前台湾从事税务代理人员约5万余人,已经成为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大陆目前从业人员约9万余人(其中,执业的注册税务师约为2万人),相对于大陆人员总量,大陆现有的税务代理规模明显偏弱。
通过学习考察,我们认为:在税务代理制度方面,可以借鉴台湾地方之长,完善我们工作之短,进一步培育税务代理的需求市场,促进税务代理行业健康、深入地发展。
三、几点体会
一是市税协领导的支持和关怀鼓励大家团结进取。出发前,市税协领导做了动员,就学习任务和考察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协会领导在外地开会期间还一直关注团队的平安出行,委派市税协各部门主任前往车站送行,鼓舞了团队士气,振奋了团员精神,大家一致表示:不辜负领导期望,一定服从指挥,严守纪律,展示形象,为天津注税行业境外培训开好局。
二是特色的境外培训形式激励大家努力进取。此次赴台学习,是天津市税协第一次组团境外培训。通过参观学习,亲眼目睹了宝岛台湾经济趋势的巨大变化,了解了国际税务代理行业发展现状,使大家开拓了视野,更新了观念。一致认为:走出去—互比互学,目光看得更远,回头看—远近结合,领略创新亮点,坐下来—内外兼顾,谋求事业发展。
三是符合工作需求的学习内容勉励大家积极进取。本次学习培训,时间安排周密,研习课题明确,就海峡两岸税务代理制度的相关问题与有关人士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从现在开始,把学到的经验化为发展成果,积极推进行业管理,加强事务所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并从自己做起爱行敬业,以百倍热情投入工作,展现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天津市注税行业发展出一份力,献一条计,贡献全部力量。
天津市注税行业培训考察团
2011年11月4日
上一篇: 台湾地区记账士公会联合会访问中税协
下一篇: 京注协举办第二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