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含大连):
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优秀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高社会认知度,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推荐办法》,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积极做好我省向各级人大、政协推荐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为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大社会贡献,较好参政议政能力,在注册税务师行业有较大影响的、获得等级税务师称号的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二届理事。
二、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与当地统战部门汇报、联系、沟通,主动推荐。
三、现将中税协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1]092号
四、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省税协。
联系人:齐研
电话:024-23518550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1年11月1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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