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CEPA使港澳与内地经贸联系更紧密
从海关总署获悉,2009年内地受惠进口香港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货物6.84亿美元,关税优惠3.81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了12.04%和9.52%;受惠进口澳门项下货物412.1万美元,关税优惠284.7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2.2倍,有力地促进了港澳经济贸易的发展。
2009年,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内地海关采取措施完善港澳CEPA项下的原产地规则磋商机制,与港澳达成新增原产地标准共563项,积极配合内地对港澳产品零关税措施的实施。与此同时,内地海关继续提供快捷便利的通关措施,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协同港澳有关部门开展原产地证书核查、归类咨询、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活动,确保CEPA正确、有效落实,受惠进口各项数值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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