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动注册会计师创先争优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交流推进会精神 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云会协党[2010]5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议精神,落实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规范内部治理、构建和谐行业、加强基层组织、服务市场经济、推动科学发展”的行业创先争优总体要求。事务所党组织要开展以“规范内部治理、规范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加强文化建设”的“两规范三加强”主题实践活动;共产党员要深入开展以“为社会作奉献、为党旗增光彩;争当业务技术能手、争当规范执业标兵、争当诚信建设模范”的“两为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并确定了行业集体争创目标2个,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会计师事务所;个人争创目标3个,即努力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注册会计师和岗位技术能手。按照《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办法》确定的考核细则,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2010年第三季度工作安排》,实施13518争创工程:即到明年6月底,行业党委将总结评选表彰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先进会计师事务所,5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注册会计师,80名岗位技术能手。为了切实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好13518争创工程,行业党委决定以“五讲、五比、五带头”为抓手,着力把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推向纵深,切实取得实效。
一、讲诚信,比规范,带头遵章守法。各会计师事务所、党员、注册会计师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行业自律管理各项具体措施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和管理要求的管理措施、办法。做到:规范经营管理,规范内部控制,规范执业行为。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基石,会计师事务所、党员、注册会计师和广大从业人员要始终坚守诚信原则不动摇,按照“诚信立业,诚信办所,诚信育人,诚信执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档案建设,完善诚信档案公示制度,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营造讲诚信、树诚信、重诚信的良好风气,树立一批讲诚信、守信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先进典型,全面提升行业形象。
二、讲学习,比能力,带头勤学好思。学习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有效途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完善职工学习和培训制度,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学习型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学习、倡导学习,建立学习考核评价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为想学习、要学习的职工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学业务、学政治,学技术、学理论,学做事、学做人。既要读有字的书,更要读无字的书。要做到善学习、勤思考、活运用,做到学用结合、学思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讲质量,比业绩,带头开拓创新。执业质量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生命线,会计师事务所、党员、注册会计师和广大从业人员在壮大行业规模、拓展业务领域、创造发展业绩的同时,要按照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贯穿到每一个环节,确保得到有效实施;要把提高执业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通过提高服务水平赢得客户,提高执业质量求得生存。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45号)的精神,开拓业务领域,创新发展方式。结合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各项政策的实施,以及云南“桥头堡”建设的全方位推进,以时具进,未雨绸缪,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的业务空间和创新发展方式积累知识、储蓄力量、创造条件。
四、讲团结,比和谐,带头沟通协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团结、和谐,而行业的团结、和谐离不开事务所之间的团结、和谐,离不开事务所内部的团结、和谐。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事务所之间的发展,离不开事务所内部的发展。归根到底离不开人的团结、人的和谐、人的发展。要按照“以人为本”原则,把会计师事务所建成团结的典范、和谐的典范,以团结、和谐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全面科学发展。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专业化发展、规范化经营、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业务平台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
五、讲奉献,比口碑,带头服务群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得益于会计师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得益于经济的发展,更得益于社会的进步。会计师事务所、党员、注册会计师和广大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服务社会、服务客户、服务职工作为重要工作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共产党员要带头为社会服务、为客户服务、为职工服务,把做好服务作为我们的本职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党支部、共产党员、注册会计师和全体从业人员要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贡献我们的力量和爱心。
总之,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要以“五讲、五比、五带头”为抓手,把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议精神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在全行业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全面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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