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为56875.82亿元,同比增长31.2%。政府财政收入高增长的同时,上半年GDP增速却只有9.6%。由于GDP的统计剔除了物价上涨部分,而财政收入计算的只是绝对额,将这一差别纳入考虑的话,财政收入增长较之经济增速仍然至少高出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的高增长与经济增速的放缓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也由此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担忧。笔者以为,要扭转这一局面,大力推行结构性减税已迫在眉睫。
不少观点认为,国民财富总体上分为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三块,在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收入的过快增长,必然会挤压企业和居民收入增长空间。这种看法不完全正确,但也不无道理。当公共服务和产品不能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大幅提升的时候,居民收入必然受到严重挤压,呈现增长乏力态势。
因此,只有大力推行结构性减税,才能更好地实现“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GDP增速的目标。上半年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收入和消费都呈现出增速放缓的态势。因此,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角度看,实行结构性减税已十分必要。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抑制通胀等更深层次看,推动结构性减税也是大势所趋。
当前实行结构性减税,关键是推动税收结构的根本性变革,大力削减增值税、营业税、消费者等间接税。无论是从长远还是当前来看,大力降低间接税税负,适当增加个税、房产税等直接税的税负,并适时开征遗产税,从而提高直接税的比重,是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主攻方向。
从长远来看,大力削减间接税比重、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将大大减少产品流转中隐含的大量税收,直接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让税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为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中作为流转税由企业缴纳,而企业往往可以转嫁到商品和服务当中,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而个税房产税和遗产税等直接税只能由个人承担,无法向下游转嫁。
因此,降低间接税,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可以使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作用大大加强,从而促进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而居民收入的逐步均等化也将为居民最终消费的增长和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从长远着眼,推动结构性减税,是实现我国发展方式转变的必要举措。
从当前来看,通胀高企的局面在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而推动结构性减税、降低间接税税负,对降低物价可以起到较为显著的作用。有专家测算,我国宏观税负高达30%多,虽然中国总体的宏观税负并不在最高的国家之列,但由于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所占比重非常高,这导致了中国产品和服务中所含的税负实际上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适当降低间接税、改变当前税制结构对稳定物价总水平可起到一定作用,同时也不会导致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幅下滑。
当前还需要警惕的是,一些报道已经显示,随着人民币的加速升值和劳动力成本的快速上升,珠三角等地区的中小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中国制造的比较优势正在出现丧失的苗头,这在短期内对中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带来潜在的巨大冲击。如何维持中国制造的成本优势、缓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应该说,推行结构性减税也是有效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