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第三季度起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今年第三季度起,深圳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由此造成的医院收入下降通过提高诊疗费弥补。新增的诊疗费,医保参保患者由医保统筹基金偿付;如果出现医保基金无法偿付的情况,将由财政兜底;但自费患者由个人承担。门诊病人可凭处方到社会药店购药。
这是记者从7日举行的深圳市医药分开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深圳市政府将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医改任务。近期,深圳市委常委会通过了《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最大的改革亮点是取消药品加成,彻底打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
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主任乐正说:“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及时对实施改革的效果进行测算和评估。”
取消药品加成后,如何解决医院收入下降问题?深圳的方案是:依据医院等级,分级提高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的标准。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深圳市医保参保人诊疗费用增加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承担。而非参保的自费患者由个人承担。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根据前三年的数据计算,取消药品加成后,每年诊疗费用增加部分将涉及资金2.09亿元,而目前深圳医保统筹基金结余部分完全有能力进行偿付。如果未来出现无法偿付的情况,将由财政兜底。
“取消药品加成、控制药品进价,使得医院卖药没有任何利润,只会增加成本,医院就会愿意把药品这块甩手给市场去做。”江捍平说。因此,深圳公立医院将允许患者使用外购药品,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江捍平认为,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还需要对药品的入库价格进行有效控制。“希望国家公布药品零售价,这样在进药时就能清楚地知道利润空间有多大。但现在这是个黑箱。”
据介绍,深圳将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在省中标药品目录的价格基础上,对进入深圳公立医院的中标目标药品实施二次遴选,降低药品入库价格。探索建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直销渠道,以此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价格。
此外,深圳还在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制定全科门诊收费标准,按诊疗人次收取费用;对专科门诊实行单次门诊费用最高限额控制制度;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单病种付费制度。
对向患者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其他与临床诊疗无关的商品,收受回扣、提成和其他商业贿赂的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吊销执业资格。
同时,还将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药品收入比例控制机制,落实抗菌药物控制使用责任制,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单病种质量的管理,加大对医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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