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事业单位会计人员2013年度继续教育登记的通知
关于办理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2013年度继续教育登记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财政分局、各培训人员:
根据《关于举办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东财函〔2013〕388号)文件精神,本次培训将作为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参加学习者视同完成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将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的办理程序公布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登录东莞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59.36.14.50:8080/dgcms/),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表。路径如下:首页→从业办理→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申请→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
说明:①“继续教育期数”请选择“2013年期(事业单位)”;②“培训单位”栏请填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③“证书编号”栏请填写:“2013”。
二、参加学习人员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后,请打印受理单,并持以下资料到市会计学会或所属镇街财政分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一)受理地点:市直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受理地点为:市会计学会;各镇街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受理地点为:属地镇街财政分局。
(二)申请材料: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一份(注:即在网上填写并打印的受理单);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参加学习人员请务必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所属的镇街财政分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逾期,财政部门将不再受理其继续教育登记事宜。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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