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杨于泽:燃油税是必须走出的正确一步

2008-11-20 9:2 汉网-长江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近日表示,国内油价要降,燃油税也将很快开征。

    这将是一个“大动作”,因为燃油税事关交通运输行业、有家庭,事关所有用车单位,涉及千家万户。开征燃油税后,原来养路费、路桥费等一干收费机构变成“多余人”,面临关停并转。仅就广大车主而言,开征燃油税是一大利好;而对于政府来说,它又确实是一件麻烦事。

    燃油税实际是一个“税费包”,把养路费、道桥费、公路通行费以及尾气排放税等打包,作为一个税种统一收取。征收燃油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与此相对,在我国,公路部门收养路费,市政部门收道桥费,公路部门或经营单位收通行费,这是一种中国特色的体制。

    多头收费,弊端很多,有车家庭都深有体会。一是交通领域关卡重重,光收费人员就是一支数量可观的“力量”,成本巨大。二是车主为了缴费东奔西走,浪费时间、精力。三是不管你跑多跑少,各项收费一刀切,对于减少私车上路是一个负激励。还有,有些部门乱设卡,乱收费。

    用一个税种代替多头收费,不仅政府减少了“冗务”,而且车主再也不用到处排队交钱。今后,用车人每加一次油,即相应缴一次税,彻底免除了专门缴费之苦。如果用车多,则耗油多,相应地燃油税就交的多;反之,用车少,则耗油也少,要交的税也少。这对减少私车上路形成正激励,可有效减少城市拥堵,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对开征燃油税期待已久,但长期“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燃油税动议于1994年,1999年《公路法》明文规定以税代费,2000年方案基本成型,2004年已进入人大审批程序。到2006年,财政部部长表示要“择机”实施,一晃十多年到了现在,可谓好事多磨。

    有人揶揄说,燃油税择机逾十年而择不到机,不知择机到何时。以前说是等油价跌下来,趁机把燃油税打进去,可以保持油价不变。后来油价不跌反升,一直到每桶160美元左右,自然是择不到机。现在油价跌至每桶55美元以下,据说还将持续走低,我们等待的时机已经成熟。

    自然,费改税是一场体制变革,涉及复杂的利益调整,相关部门会有所博弈。最近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一位负责人撰文称,将现行行政收费规范化,效果比开征燃油税还事半功倍。这大概就是博弈的体现,不同利益方通过“智库”表达意见,并提供利益分配不同的方案,不算反常,但征收燃油税是一项真正的“国际惯例”,方向应属正确。

    从1994年开始,海南在全国率先征收“燃油附加费”,结果规费收入快速增长,征管成本大大降低,全境公路一律免费、畅通无阻。改革时机不容错过,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改革,开征燃油税应是民心所向,众所期成。

责任编辑:鬼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