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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政局恢复办理养路费报停业务 为燃油税让路

2008-11-26 8:37 新京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实行了近两月的“停用辆无法停缴养路费”政策昨日终止。25日起,北京市路政局开始临时办理养路费停缴业务。

    报停当月养路费不予退费

    根据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公布的通知,昨日起,北京市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均可以前往申报停缴养路费,由机动车车籍所在地征稽所办理。

    通知表示,报停机动车已预缴养路费的,自报停的次月起办理退费手续,报停当月的养路费不予退费。

    以往机动车停驶可办理养路费报停手续。但是,公安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取消了机动车停复驶制度,致使停用车辆无法停缴养路费。

    北京市路政局称,为保障机动车所有人利益,根据北京市交通委11月10日专题会意见,决定由北京市路政局自行办理机动车申报停缴养路费业务。

    申报将简化手续

    相对以往的报停,此次申报将“简化手续”。征稽员只需在收费系统中查验申请报停车辆符合报停条件,审核并留存“申报停征养路费协议书”后,即可办理次月养路费停征手续。

    通知表示,以下几种情况不得申请办理停报养路费:机动车欠费或同一户名下有多辆机动车,其中有欠费的,不予办理报停手续;申请报停的机动车累计报停时间全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新增机动车当年内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未报停时间。

    按惯例,北京将于11月底开展下一年度养路费征稽准备工作,12月1日起开始征收。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路处了解到,上海目前对09年的养路费暂未开收。而如果燃油税在年内推出,那么,如果此前有车主已经缴纳了明年的养路费,有关部门或将通过费改税等措施退还费用。

    - 解读     

    恢复报停为 “燃油税”让路

    昨日,北京市养路费征稽系统相关人士就这次报停表示,这是为给“燃油税”提前做准备,养路费将取消。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燃油税”相关方案正在国务院讨论,养路费很快要取消了。此前北京的征稽系统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因为燃油税推出时间尚未确定,只能临时为车主报停。尤其是进入冬季,很多大货车的生意减少,但养路费的数额较大,对车主是很大的负担,所以临时报停能减轻他们的负担。

    相关新闻 “新建国道省道仍不收费”

    交通部称正研究燃油税改革后道路建设资金受影响等问题,交通运输部昨日宣布,今后建设改造的国道省道项目,仍然将免费向公众开放。

    昨日,交通部在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对于广大非常关心的收费公路建设问题,交通部规划司副司长李兴华表示,由于公路建设将继续依靠大量的银行和社会资本,目前货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不会调整。

    李兴华分类介绍了几类公路的情况。对于高速公路,由于项目全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等方式来进行回报,“所以明年建设和建成的高速公路都是收费性质的。收费标准、期限都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

    在农村公路方面,李兴华说,绝大多数农村公路建设肯定是免费开放给公众使用。其中极少数需要贷款的,可能要通过跟它相联系的重点项目的收费来偿还。至于原有国道省道改造项目,如果原来是收费公路的,可能会继续维持收费状态。但今后建设改造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肯定会免费向公众开放。

    目前,“燃油税”改革呼之欲出,交通部发言人何建中表示,其所涉及的交通道路政策的调整,“交通运输部正在做系统研究,也正在跟国务院汇报”,“总体是想从结构调整,包括发展政策、行业监管、法规体系的完善方面,进一步做系统的加强和调整”。

    昨日,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养路费等费用并入“燃油税”后,会对道路建设资金产生影响。如何减小这种影响,正是“‘燃油税’出台前在讨论的一个问题”。

    - 公路投资     

    高速建设明年 预投5千亿

    本报讯 (记者 吴鹏)在昨日的发布会上,交通部宣布,明年中国交通行业将实现1万亿元的投资规模。

    交通部表示,明年中国交通行业将实现1万亿元的投资规模,“力争明后两年投资规模达到2万亿元”。交通部发言人何建中指出,2010年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东部地区要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二是中部地区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干线公路网。另外,全国的乡镇要基本实现通油路、水泥路。会后,李兴华向本报记者透露,在明年1万亿元的投资中,高速公路的投资预计达到4000亿—5000亿元,不过“这个数字正在研究中”。

责任编辑:鬼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