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燃油税:剪不断 理还乱

2008-11-26 8:39 郑州晚报《独家责任》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关于国内“马上”开始征收燃油税的讨论不仅异常激烈,更可用“扑朔迷离,剪不断理还乱”来形容。结合当前国际油价不断下跌、14年来燃油税开征5次难产、国家正出台政策刺激消费以拉动经济增长等背景来看,本次消息似乎不是空穴来风。看来,开征燃油税“来真的了”?

    的确,14年过去了,一直没有“择”到合适的时机出台燃油税,以代替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亦没有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行政管制和供给垄断的体制下,成品油价格往往与国际油价背离。于是,燃油税本身在民众眼中显然超越了简单“税收”的含义,而是寄托了民众打破垄断,享受合理油价等更多的期待。

    焦点一 税率将在油价的30%至50%之间?

    让我们看看国外的燃油税率,比较低的如美国为30%,比较高的如日本达120%,我国的燃油税率传言在30%至50%之间。不过,在美国、日本等国的燃油税,几乎是政府对辆征收的唯一税费,车主除了缴纳燃油税,不再交过路费、过桥费,更不知“养路费”为何物,甚至时时还能享受政府免费提供的路边停车位。

    焦点二 过路费还是要交?

    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将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另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消息,在研究同步取消上述六项收费的同时,还研究决定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高速公路收费显然也不在考虑之列。这意味着,过路费、过桥费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范围之中。

    即将出台的燃油税改革,是各方利益博弈与妥协的结果,但希望不要让喊了10多年的“费改税”变成了“费加税”。

责任编辑:鬼谷子
相关热词: 燃油税 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