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的最大掣肘,如何妥善安置交通收费人员,一直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棘手问题。和之前业内估算的60万安置人员难题相比,此次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数量并没有预想中的多,即大约24万(养路费和航道养护费等收费稽征人员约为14.54万人,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人员近9万人)。
据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依照发改委、交通部、财政部拟定的燃油税改革方案,人员安置的解决思路也初步明晰。根据目前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看,涉及交通部门人员安置问题的有两类人群,一是养路费等六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稽征人员,二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收费人员。
因此,人员安置的操作思路分为两部分:涉及人数最多的养路费稽征人员可能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即鼓励提前退休、纳入税务部门、带编制划转公路局。
对于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人员,安置思路大致有两种办法:合同期内的转岗到新增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属于事业编制的,转入公路管理机构。
11月25日的交通运输部例行发布会上传出消息,燃油税费改革等包括人员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做了系统的研究,正在向国务院上报,待得到相关批示后才会对外公布。因此目前该人员安置方案尚处在征求各方意见阶段,仍然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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