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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民企征反倾销税违法

2009-10-15 18:15 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在经历长达两年的调查审理之后,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终于胜诉,摆脱了被欧盟认定“非市场经济地位”并被加征反倾销税的不公待遇。

  近日,欧洲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裁定欧盟委员会2007年4月对中国熨衣板反倾销案终裁中,拒绝给予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市场经济待遇并征收18.1%的反倾销税的做法违法。根据终审裁决,该企业将被免征反倾销税。

  “市场经济地位”待遇一直是我国企业在反倾销案中屡屡受挫的“死穴”。欧盟迟迟不肯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在计算企业生产成本时需要以第三国成本替代,如采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劳动力成本明显高于我国的数据,这样一来,我国企业的正常出口行为就变成了“入不敷出”的“倾销”。

  据外贸专家介绍,尽管欧盟对我国整体的市场经济地位目前不予承认,但单家企业可通过应诉反倾销调查,为自己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个别”待遇。在欧盟刚刚对中国皮鞋出口做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定中,就有金履鞋业一家由于争取到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而获得9.7%的分别税率。

  “近年来,欧盟委员会在市场经济待遇技术标准的掌握上日益苛刻,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难度不断加大。”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相关负责人呼吁欧盟委员会客观、公正地对待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申请。欧洲法院此次裁定欧盟委员会拒绝我国一家熨衣板企业市场经济待遇的做法违法,对中国企业积极应诉反倾销案,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new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