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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表示向没有实施碳减排国家征“碳税”不可行

2009-11-9 17:28 中国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张向晨表示,所有国家都应该坚定反对欧盟和美国提出的“碳税”提议。他说:“征收碳税的标准很难统一,且出发点是为了抑制中国的竞争力。坦白的讲,单边征收碳税是不客观的,有歧视的。”

  12月,哥本哈根谈判将举行,取代《京都议定书》的方案有待出台。但观察家担心,类似多哈会谈的争论将会拖延谈判结果的产生。

  《京都议定书》的提出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发达国家采取强制性温室气体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免于此。

  当下,美国新提出的气候法案正在国会内部讨论完善,法案包括了未来对进口商品实施“边境调节手段”,以保证公平竞争。气候谈判也提出了相似的提议,指出这有助于防止企业将生产转移到没有强制性碳减排的国家,避免“碳泄露”。

  中国商务部已经对碳关税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是伪装成环保主义的“贸易保护主义”。张向晨说:“美国的人均碳排放是中国的四倍。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能向美国进口中国的全部商品施加400%的碳税呢?如果是这样,将会导致全球贸易战争,这对谁都不利,而且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没有一点作用。”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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